研究生考试科目及分数

研究生考试科目及分数如下:

总分500。政治:100,英语:100,基础数学或专业:150,专业课:150。

其中管理类联考成绩为300分(其中英语二100,管理类200分)。研究生初试一般有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分别是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业务一、业务二,满分分别为100、100、150、150。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初试开设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专业基础综合三个单元考试科目,满分分别为65、438+000、65、438+000、300。

体育学、应用心理学、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学等专业学位有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专业基础综合三个单元考试科目,满分分别为65,438+000、65,438+000、300。

会计、图书情报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审计学设置了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语和管理综合能力分别为100分和200分。

经济学综合能力考试科目设置在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初试第三单元业务一类。满分是150。

考研报名条件

1,中国人民和中国公民。

2、拥护中国* * *生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应该是往届本科。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3)经过两年及两年以上(高职高专毕业至2009年9月1,下同),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并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按学历报考。

(5)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可再次申请硕士学位,但只能申请委托或自费的硕士学位。自考生和网络教育生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才能报考。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8月31976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自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