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目及考试目录

大连理工大学科目及考试目录:法学[030100],教育学[040100],中国语言文学[050100],系统工程[081103],管理科学与工程[0876544]。

1.人文社会科学系。

哲学[010100],区域经济学[020202],法学[030100],教育学[040100],中国语言文学[050100],中国语言文学[0500]。

2.管理与经济系。

金融学[020204],系统工程[081103],管理科学与工程[087100],会计学[120201],物流工程[085240]。

3.盘锦校区商学院。

产业经济学[020205],管理科学与工程[087100],企业管理[120202]。

4.盘锦校区法律与法律学院。

法学理论[030101],体育[040300]。

5.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

6.体育系。

体育[040300]。

7.外国语学院。

英语语言文学[050201],翻译硕士[055100]。

8.数学科学学院。

基础数学[070101],应用统计学硕士[025200]。

9.盘锦校区基础教学部。

计算数学[070102],光学[070207],应用统计学硕士[025200]。

10.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理论物理[070201],生物物理[071011],光学工程[080300],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080903],光学工程[085202]。

11.化学工程与环境生命系。

无机化学[070301]、生物学[071000]、仿生材料与药物制剂[0777Z1]、药物化学[078001]、空间材料与加工[0805Z1]、流体机械。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生物医学工程[083100],诊断仪器[0831Z2],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00]。

12.盘锦校区石油化工学院。

无机化学[070301],化学工程[081701],化学工程[085216]。

13.盘锦校区生命与医学学院。

生物[071000],生物工程[085238]。

14.交通工程与力学系。

生物医学工程[077700]、普通力学与力学基础[080101]、车辆工程[080204]、船舶与海洋结构设计与制造[082401]、航天科技[082500]、船舶与海洋工程[0855]

15.盘锦校区海洋科技学院。

工程力学[080104],流体机械与工程[080704]。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1],精密仪器与机械[080401],机械工程[085201]。

17.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1],生物医学工程[083100],材料工程[085204]。

18.建筑工程系。

材料科学[080502]、岩土工程[081401]、水文水资源[081501]、道路与铁路工程[082301]、仪器仪表工程[085203]。

19.能源与动力学院。

工程热物理[080701],动力工程[085206]。

20.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系。

电气工程[080800]、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生物医学工程[

21.化学工程与环境生命系(环境卫生)。

生化工程[081703]。

22.盘锦校区食品与环境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环境工程[085229]。

23.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083500],软件工程[085212]。

24.建筑艺术学院。

美术[130400],设计[130500],建筑硕士[085100],建筑与土木工程[085213],城市规划硕士[085300]。

25.EMBA教育中心。

法学硕士[035100]。

26.化学工程与环境生命系(化学工程)。

化学工程[085216]。

27.化学工程与环境生命系。

环境工程[085229]。

28.EMBA教育中心。

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

29.MPA教育中心。

管理学硕士【125200】。

考研:

考研就是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它的英文表达是“参加考研”。考研首先要达到国家标准,然后按照程序:联系学校,前期准备,报名,初试,调剂,复试,复试调剂,录取等等。

考研6月65438+10月报名,初试一般在2月底65438+2月,复试一般在当年3-5月,具体日期由各高等院校自行安排。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协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9月14日2016 12 1。之后录取的研究生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培养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等标准和质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其所在高等学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学习年限和学业成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表明学习方法的毕业证书;

其学术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