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代表了什么?

临沧公租房的管理方式是怎样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安排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协助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做好本辖区保障性住房需求申报统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和资格初审等工作。

临沧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临沧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房源征收、分配和监督管理。

临沧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专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临沧公共租赁住房可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可由政府投资,政府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临沧公租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住房。

临沧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市、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统筹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

市发展改革、财政、监察、民政、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土地、统计、税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工作。

《临沧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已告一段落,由市、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负责需求申报、审核登记、轮候配租、办公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