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公共服务市场化有哪些利弊,有哪些提高公共服务效率的措施?

公共服务项目市场化和社会化的利弊

部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有选择地体现了公共部门政府职能的退让和市场价值的回归。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代政府面临着社会需求快速增长与公共财政资源相对短缺的困境。上述改革是顺应政府职能转变和人民要求的必然趋势。

(一)公共服务市场化和社会化的有利因素

1.实现政府职能和市场机制的结合。在公共服务领域,采用市场化手段和民营化手段实质上是引入竞争机制,可以有效降低公共服务成本和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实现公共资源的市场优化配置;政府通过制定标准,评估和监督服务效果,发挥宏观管理作用。因此,公共服务项目市场化改革有效解决了政府行为缺乏效率、市场行为缺乏政府公共支持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绍兴县使一些民营医院和学校较早进入公共服务领域,打开了政府垄断医疗和教育资源的缺口,增加了民众对资源的选择性,在一定程度上对公立学校和医院造成了竞争压力,对这些行业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从而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积极作用。这些公共服务项目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将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

2.提升城市品位,服务老百姓。公共服务领域的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是衡量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尺度。传统的公共服务虽然被政府“全包”,管理得很好,但却缺乏应有的活力,从而使公众的公共消费保持在一个较低的基点上。政府主动降低公共服务项目的市场准入门槛,建立多元化的公共服务项目投资机制,使公共服务领域在此基础上不断横向拓展和纵深发展,有助于形成较为完善的公共服务网络。以社会力量介入公共服务领域,既是政府职能的传承和转移,也是公共管理领域“小政府、大社会”的呼唤。民办医院和高标准医疗服务的规划建设,民办高中近年来教学质量的提高和社会影响力的扩大,聚集了城市的人气,聚集了大量的人才。一些民营医院自运营以来,引进了一批硕士、博士研究生;民办高中的设立也带来了大量外省本科生,对提升城市知名度、打造城市品牌起到了重要作用。提升城市品位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服务,公共服务项目市场化运作,有效缓解了公共服务供给与市场需求之间的矛盾。

3.节约行政资源与激发民间活力相结合。随着柯桥社会事业地位的凸显和城市空间的不断拓展,公共服务领域将会扩大,公共服务分工将会细化。在此背景下,政府有限的财政资金既要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又要不断丰富公共服务,从而加大政府资金控制和使用的压力。因此,剥离政府的部分公共服务职能,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有利于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办难事。同时,一些公共服务项目采取市场化手段,确实对化解不良资产、卸下财政包袱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涉足公共服务领域的民营企业确实承接了一些政府想做而做不到的项目,为推动县域发展做出了贡献。在经济发达、富藏于民的绍兴县,实现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有着现实的社会基础。特别是一大批规模以上企业通过多年的市场斗争和成功的企业运作,积累了相当的经济实力,为企业实现多元化扩张和参与公共项目创造了重要条件。

4.转变政府职能,扩大民主参与。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可以达到卸载政府职能、精简机构的目的。市场化改革决定了政府与市场的职能关系:政府的职能主要在于“掌舵”,而“划桨”的职能更多由市场来完成。公共服务民营化可以实现政府部分职能向市场和社会的转移,可以有效调整和优化部门职能,有助于建设“廉价政府”。一般来说,凡是可以由私人部门和非政府组织完成的、可以比政府做得更好的职能,都不应该保留在政府的公共服务部门。这将有助于政事、监管和维护分开,从而达到精简机构的目的。公共服务的市场化还可以扩大公民的民主参与,促进民主的完善。政府通过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市场和社会力量,实施多元化的服务供给,实际上是政府向社会“权力回归”和民众参与行政的过程。这个过程的实质是社会民主发展的过程。在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和社会化过程中,政府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充满了复杂的利益博弈关系,这将有助于政府在未来做出更加科学有效的决策。

5.转变执政理念,提高应对能力。从更深的层面来看,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是一场观念层面的革命,促使人们逐步摆脱只从政府自身出发扩大公共服务资源的思维定势,逐步树立社会良性互动运行的观念,辩证地认识现代社会三大支柱(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的功能和作用,真正做到政府“有所为而不为”,促使政府从自身做起有所作为。公共服务市场化和社会化的过程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过程,尤其是在其发展的初期。由于政府本身在公共服务市场化运作方面缺乏经验和制度监管,容易造成大量优质公共服务资源闲置甚至浪费。这深深拷问着政府对市场经济的掌控能力,从而促使其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二)公共服务市场化和社会化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公共服务市场化和社会化的积极作用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实事求是地寻找其消极因素。市场化不是万能的,政府与投资者之间复杂的利益博弈,美好愿望与客观效果的现实反差,让人们意识到公共服务市场化道路的艰难与曲折。

1.公共责任严重缺失。在公共服务市场化过程中,政府和投资者对公共产品的价值目标追求并不一致。作为政府部门,不仅要求高效,更要重视社会责任;私人部门在投入产出比的考虑下,可能会忽略社会责任和公共利益。这永远是一个难以两全的矛盾。这样在运营过程中就会出现“掠夺式”管理和欺诈问题。在实际操作中,一些投资者通过修改合同、欺诈等手段,造成了拖欠工程款、银行收回贷款、法院查封土地、群众上访等问题。,这是经营者公共责任的严重缺失。在一些民办学校的运营中,由于投资者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内在冲动,在让亲属掌管财力、物力的同时,随意不履行承诺,直接干预日常教学管理,导致学校内部管理混乱。因此,从根本上说,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实践中“道德风险”的化解不能依靠投资者的良心发现,而行政监管的失范和制度约束的割裂增加了道德风险的机会。

2.社会资源闲置,流失严重。从民间投资公共服务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来看,公共服务项目的表现令人担忧。部分民营医院设备闲置,经营亏损。同时,由于业务缺乏,大量引进的高等级人才被闲置,影响了人才队伍的稳定性。相比之下,部分公立医院处于饱和状态。一些民办学校因为自身定位和内部管理问题,连年亏损甚至停止办学。上述项目陷入困境、亏损有其自身原因,但客观而言,在政府公共服务资源处于强势地位的发达县域,尤其是教育、医疗等领域,私人承担公共服务项目的空间并不大。在现有体制和行政偏好下,政府直接经营公共服务也是合理的。

3.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狭窄且单一。在公共服务项目的市场化和社会化过程中,基本上采用的是民营化,这在相当程度上属于“卖地”的做法。所以在产权上切断了与政府的联系,客观上削弱了政府介入这些服务项目的深度和力度。这显然属于政府与市场的外部松散结合模式。这种看似彻底的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做法,反映了我们对市场化的不成熟认识。在启动项目的具体操作中,没有做到循序渐进,导致一些公共服务项目经营亏损,资源闲置。单单私有化就造成了政府优质资源(包括土地)的长期流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对经济资源的调控和城市整体规划。同时,由于公共服务项目在私人部门的损失,势必要求政府的利益补偿,从而使政府的良苦用心化为乌有。事实上,公共服务项目的市场化不仅可以采取民营的方式,还可以采取政府项目合同外包、政府与民营合作的模式。

4.对引进项目监管不力,规划实施缺乏刚性。公共服务项目市场化出现问题,往往与政府实施项目监管和规划有关。项目引进时,政府管理没有按部就班跟进,没有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一些投资者很容易被允许调整计划,关键环节的政府职能缺位往往成为诱发权钱交易的温床。同时,这些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也与城建、财政、工商等部门缺乏综合监管有关,使得资金外逃、违规操作成为可能。从经济发展的现实阶段和投资者的职业道德来看,让他们自愿承担公共服务项目的社会责任似乎为时过早,这也是为什么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者总是要以“房地产捆绑”的形式向政府提供回报。

5.缺乏后续政府管理,内部机制不完善。在公共服务市场化过程中,政府只重视公共服务的前期管理,包括规划和建设,而往往缺乏对其建成后实际运行的后续管理制度和措施。往往在出现问题或投资者提出要求后,以政策文件代替规范管理,从而未能有效建立政府与投资者之间的定期对话和磋商机制,导致政府与私人部门之间信息不畅和不对称。事实上,在市场化的过程中,政府不能完全脱离它,政府仍然承担着绩效管理和评价的责任。公共服务运作上的问题,也与私营机构本身缺乏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有关。投资者习惯于用企业“老板管理”模式管理公共服务,低薪聘请外来人才,不注重实际效果,急功近利让公共项目早日受益。同时,公共服务领域是高知人才聚集的地方,投资人聘用的这些管理人员都是其中的佼佼者。虽然他们没有资产,但是他们有想法,有能力。只有充分激发管理者的积极性,为其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投资者才能实现公共服务领域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