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气奖学金评选规则
杭州电气奖学金评选规则如下:
申请国家奖学金专项评审的学生必须符合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浙助学201015号的要求,不占用高校名额。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校内专家评选,推荐建议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评估小组收到异议材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果情况属实,应该调整。
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定结果报学校审核,并上报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省内国家奖学金专项评选并最终确定名单。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在校学习成绩优秀,尤其是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量化标准:学习成绩和综合评价结果在年级排名前10%;在校期间,每学期获得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人数占奖学金总数的65%以上;一等奖学金必须在国家奖学金评审的最后一个学期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