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警察学院研究生信息

招生对象:2005年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年龄在22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的考生。

政治条件:除按教育部《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三次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第八条、第九条进行考核外,还须接受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要求考生思想进步,品德良好,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勇于警醒,愿意并适合公安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言行或加入邪教组织者;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差的;涉嫌犯罪尚未查明的;直系血亲或者对我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我无法与他们划清界限的;直系血亲或者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之一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其他原因不适合当人民警察。

身体条件: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外,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发布的《公安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暂行办法》的要求,还应符合以下条件: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不算太胖也不算太瘦弱(标准体重< kg > =身高< cm >-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太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太瘦弱);左右眼单眼裸眼视力理科专业在4.9(0.8)以上,文科专业、文理分科的省份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双耳重听;没有口吃;五官正常,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视、斜颈、各种疤痕和麻木等。),嗅觉无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形步态和罗圈腿,无严重扁平足(扁平足),无纹身,秃顶,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测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男生:1内跑50米7秒;3分55秒内1000跑米;俯卧撑在10秒内完成6次以上;立定跳远2.3米多。

女生:50米跑8秒内6;3分50秒内跑完800米;仰卧起坐10秒完成5次以上;立定跳远1.6米以上。

外语:英语。

四、面试(含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的实施时间和程序。

面试和体检由学院、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安厅(局)负责实施。具体时间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安厅(局)确定。政审由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政治部组织实施。

动词 (verb的缩写)录取原则

1.我们学院是提前录取院校。

2.在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0%的比例移档,择优录取。

3.原则上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个别省份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4.具有文艺、体育等特长的考生(经相关部门认证,学院选拔),可在120%范围内优先录取。

5.招生时严格执行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个别省份生源不足,完不成计划的,经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协调同意后,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生源充足的省份。调整后的计划招生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调整计划和录取结果报公安部和教育部备案。

6.录取专业原则上符合高分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方向由学院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