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法律体系

俄罗斯是苏联的合法继承者。现行宪法于1993年2月通过后,现行法律体系逐步建立。这种法律制度的特点是既借鉴了欧美宪政国家的具体法律制度,又保留了自己60%-70%的法律文化传统。因为中国和俄罗斯过去有相同或相似的法律制度,现在又都处于经济体制改革时期,面临着相同或相似的经济社会问题。因为中国和俄罗斯的改革都存在“摸着石头过河”的问题,而俄罗斯的改革已经走在了我们的前面,所以俄罗斯的法律体系应该是我们所关注的。及时、深入地研究以俄罗斯宪法为核心的现行法律体系,对于中国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对于探索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宪政的可行方案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该研究方向在中国俄罗斯宪法研究领域占据了领先地位。其主要表现如下:

本研究方向发表的著作和论文在数量和质量上均居国内同类高校前列。如该研究方向已独立编辑出版俄罗斯宪法学研究领域专著6部,作为俄罗斯作家的一部分参与编辑出版国家主编的教材和专著5部,发表论文和文章近百篇。其中比较重要的有:主编的28万字专著《苏* * *失去执政地位的原因与教训》(国防大学出版社1996年2月版)、与宋合著的42万字专著《俄罗斯联邦的宪政制度》(法律出版社1999年9月版)、独撰的55万字专著《俄罗斯》。

该研究方向在俄罗斯宪法学研究中的领先地位得到了研究机构和大学的认可。例如,中央国家机关、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北京的一些重点大学在编写国家编纂的专著、教材和字典时,经常请刘向文承担编写俄文或苏联部分的任务。另一个例子是,许多重点大学的教授和博士承认刘向文在俄罗斯宪法研究方面的权威。刘向文出版的专著几乎成了许多俄罗斯宪法领域人士的参考书。国家行政学院的一位教授、博士甚至在论文笔记中写道:“以上是根据刘向文教授的口述材料写成的”。再比如,依托国家重点学科成立的中国人民大学宪法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聘请了刘向文为客座教授,邀请刘向文为研究生讲授俄罗斯宪法知识。

该研究方向的领先地位得到了台湾省著名出版社的肯定。如2000年6月5438+10月,台湾省著名的吴楠图书出版有限公司副总编辑王翠花写信给法律出版社,称“贵社出版的《俄罗斯联邦宪法制度》一书是不可多得的内容翔实、材料新颖的专业书籍,我社有意洽谈版权在台湾出版”。2002年6月5日至10月,刘向文的专著《俄罗斯政府与政治》在台湾出版。

2002年6月5日至10月,该研究方向主任刘向文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副部级)任命为唯一的京外特约研究员,负责独联体东欧国家议会的研究和咨询工作。目前,刘向文的研究报告已有三份被实验室采纳,他的委托资源还在源源不断。

这一研究方向将填补我国俄罗斯行政法研究领域的空白。众所周知,中国政法大学的王明阳先生著有《英美法行政法》专著,中国人民大学的杨建顺先生著有《日本行政法》。然而,俄罗斯行政法的研究在中国还是空白。中国学者甚至不知道俄罗斯已经通过了1984和2001两个行政代码。本研究方向主任刘向文独立翻译出版的《俄罗斯行政法典(汇编)》将填补这一空白,向中国行政法专家学者介绍上述两部法典。刘春平俄罗斯行政法研究系列论文(俄罗斯行政法逻辑起点的转换、俄罗斯联邦行政程序制度述评等。)也填补了中国学者对俄罗斯行政法研究的空白。

今后,该研究方向将加强研究,巩固其在俄罗斯宪法学研究领域的领先地位,攀登俄罗斯行政法学术研究的高峰。

如果把世界各国的法律归为两大法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那么俄罗斯的法律应该归为大陆法系。

俄罗斯法律属于大陆法系,因为它具有大陆法的一些基本特征:一是强调议会立法(本质上是专家立法,只是有议会的橡皮图章),司法过程中适用的法律都是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法律法令,不像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法官在司法过程中可以自己创造新的法律。二是强调国家法律的法典化,比如制定统一的民法典和商法典。第三,司法机关很少遵循先例,即在审理一个新的案件时,不需要根据其他法院以前对类似案件的裁决作出类似的判决。

宪政制度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俄罗斯的宪法改革势在必行。现行宪法是前苏联* *生产党执政时颁布实施的,其主要内容在此前的《俄罗斯现行政治制度》中已有阐述。

目前,俄罗斯有两部宪法草案,其中一部由联邦宪法委员会起草。这部宪法的主要内容是:强调联邦条约是宪法的组成部分,主张废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两院制议会,强调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三权分立和平衡,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应与行政机关相分离。

另一个宪法草案是叶利钦总统另一个团队起草的“总统宪法草案”。这部宪法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确认了私有财产的神圣性;第二,在俄罗斯实行总统制国家制度;第三,废除人民代表大会,重建议会。草案的主要内容是:总统是国家元首,是公民权利和自由的保障者,是俄联邦最高公职人员,在国外代表俄联邦;除总理人选需经联邦议会批准外,其他内阁成员均由总统直接任命。与联邦委员会协商后,根据政府总理的提名任命或罢免联邦部长和部门负责人;向联邦委员会提交宪法法院、最高仲裁法院、最高法院和总检察长办公室法官的候选人;武装部队的高级指挥官也由总统任命;总统有权提前解散议会。草案中规定的联邦议会是联邦议会,由联邦委员会(上院)和国家杜马(下院)组成。它是联邦的最高代表机关,通过联邦法律,执行宪法规定的监督职能。两院制联邦议会(议会)同时选举产生,任期四年。选举前,现任联邦最高苏维埃和政府的全部权力被延长至新的议会和政府产生。

这两部宪法草案大约60%的内容是相同的。比如他们都强调联邦条约是宪法的组成部分,都主张取消人民代表大会,建立两院制议会。但是,它们的实质内容有很大的不同。宪法委员会草案强调立法、司法和行政权力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平行地位,而总统宪法草案强调总统制和国家制度,强调总统的权力及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中心地位。

目前,俄罗斯联邦议会和俄罗斯总统正在就哪一份草案应成为未来国家宪法的立法原则和基础进行激烈的斗争。不难预测,最终的结果将是两部宪法合二为一,以“长”补“短”,这将是宪政的原则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