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内蒙古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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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2065 438+00]1号),按照政策要求, 《教育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2005〕4号)、《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教招信发〔2009〕12号)等法规和文件,内蒙古大学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组建。 一、基本情况(1)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26 (2)学校本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南校区:鄂尔多斯校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胡清公路0公里,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满洲里校区,满洲里市华埠街中段(3)办学层次办学体系完备,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4)地方综合性大学、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院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设立的学校。所有招生计划都是国家任务。(五)学习形式所有项目均为普通高校全日制项目。(六)就读地点鄂尔多斯学院附属各专业学生均录取在鄂尔多斯市就读,满洲里学院附属各专业学生均录取在满洲里市就读,其他学生均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就读(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哲学学院、法学院、 外国语学院、管理学院、艺术学院、传媒学院在内蒙古大学南校区就读,其他学院的学生在本部就读。 (七)办学特色内蒙古大学创建于1957,是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办最早的综合性大学。1978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7成为国家“211工程”下的100高校之一,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学校。2004年,本科教学工作通过教育部评估,获得“优秀”结论。2008年被批准为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学校。经过5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学科门类,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九大类,具有博士、硕士、本科和高职教育层次,成为具有鲜明民族和区域特色,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大学。(八)办学定位是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区域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二。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及录取要求(一)招生计划内蒙古大学2010年招生总数为4920人。其中本科4020人,高职900人。本科学生中,普通文科(文史)736人,普通理科(理工科)1578人,文科459人,理科220人,汉艺术141人,普通文科(文史)80人,普通理科(理工科)820人。(2)录取批次1。国防生:提前录取(与军校同),政审,体检等。均按军队院校同等标准执行,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为地方本科一批录取线;2.艺术类本科:本科提前录取;3.普通本科:本科一批录取;4.高职院校:专科招生一批。(三)省生源计划和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管理网站查询。网址:或者。(4)外语本科:外语类专业,英语类专业需报考英语,俄语类专业需报考英语或俄语,日语类专业需报考英语。(5)口语要求所有外语类专业(包括英语、俄语、日语,包括各专业方向)要求考生有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同时要求单科外语(包括笔试、听力和口语)成绩在及格以上(如笔试成绩在90分以上,听力和口语成绩在60%以上)。(六)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国防生继续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中发〔2006〕6号)。(七)男女比例所有国防生计划只招收应届男生,部分艺术类专业男女生分开招生,已在招生计划中注明。其他专业无性别要求。(八)保送生录取工作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做好保送生录取工作。三。录取规则(一)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各省区、各录取批次、各门类(不含艺术类)的投档比例按1:1.2的比例选择。录取时,专业应安排在相应省级招生计划1: 1录取的考生中。如果人数不足,将选择0.2的候选人作为最佳候选人。(三)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本地区招生时,采取“志愿清零”的录取方式(即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处理完毕后,再处理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后,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不变)。在同一志愿报考我校时,我们采取“专业志愿清零”的方式进行录取。区外录取采用“志愿清零”方式,同一志愿内录取采用“分数优先”方式,专业之间不存在专业志愿等级差异。对于校内的专业申请,要按照1:1的招生计划进行申请。如果某个专业录取名额不足,则在候补考生中顺延已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四)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取得相应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书的基础上,参加内蒙古大学2010艺术类专业考试,考试成绩合格,且所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065 438+0 4月10后,考生可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查询下载成绩通知书。高考报名时,只能报考与合格成绩单专业代码相同的专业。1.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具体录取规则如下:(1)绘画(油画专业代码01,21,中国画专业代码02,22,版画专业代码03,23,水彩专业代码04,24)动画(专业代码05,25)。27)、艺术设计(专业代码08,28)、艺术设计(广告专业代码09,29、环境艺术专业代码10,30、装饰专业代码11,31、多媒体专业代码12,32、工业产品。34)、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专业代码15,35)和表演(影视表演,专业代码57,58,)等专业,专业成绩(满分500分)×60%和高考成绩×40%按总分排序,按专业招生计划数1。(2)音乐表演(管乐专业代码45、弦乐专业代码46、民乐专业代码47)、音乐学(声乐教育专业代码48、键盘教育专业代码49、乐理专业代码16,3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代码50)、舞蹈编导(舞蹈教育-女性专业代码54)、播音与主持。17)、音乐学(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代码61)、艺术设计(专业代码62,就读满洲里校区)等。,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 1的比例,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音乐表演(美声专业代码38,民声专业代码39,长调专业代码40,马头琴专业代码41,呼麦专业代码42,钢琴专业代码43,手风琴专业代码44),表演(舞蹈表演专业代码51,52,舞蹈表演与教育-女专业代码53,二重奏表演。56、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代码37)、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自治区相应类别最低分数线,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4)希望首次报考内蒙古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如同时通过我校多个专业(专业代码不同)的专业考试,可选择多个专业自愿报考。专业志愿没有等级之分,按专业志愿录取。2.内蒙古自治区外外省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参加内蒙古大学艺术类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前提下,高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投档线的,按其高考成绩排序,按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010我校部分本科艺术类专业招收河北省(34人)、山西省(23人)、山东省(28人)学生。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只招文科和文科考生。另外单独列出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甘肃、青海、新疆七省区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招生计划(4人)。考生必须在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参加考试。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投档线的,按照考生在7个省区的专业考试成绩统一排序,按照招生计划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第一次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被我校或计划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再次征集志愿。志愿之间的级差为20分,级差计算起点为我校艺术类各门类最低录取分数线。如果第二志愿录取或招录后仍有部分专业未完成招生,学校可调剂使用剩余专业计划。四。部分专业招生类别、按类别招生培养方式、部分专业成绩要求(1)法学院法学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蒙文类录取。(2)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和普通理科(理工科)录取;俄语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录取;日语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和蒙文科录取。要求通过外语口试、听力和外语单科。(3)蒙古语言文学专业(文理综合类)从文理分科录取,要求考生数学成绩不低于80分。其中,授予理科只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录取。专业志愿考生不够录取的,不调剂,其余调剂到文科专业。(四)艺术类考生,按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学科和专业录取。艺术类考生应严格按照所持专业考试合格证书报考专业考试,专业代码按专业考试合格证书中的代码填写。未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书不得报考该专业。由于艺术类考生已按专业分别制定录取办法和划出录取分数线,根据《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专业)转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内教高涵〔2008〕22号)规定,艺术类新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5)计算机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大一新生入学后分类授课,在本科第三年分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两个本科专业。(6)新生入学后,从哲学、历史、汉语言文学专业选拔文史哲基地40人。(七)其他专业按各自学科从相应科目中录取。(8)软件工程专业录取内蒙古大学软件学院。根据软件行业特点,充分考虑软件市场对软件人才的实际需求,培养熟悉大型软件开发规范、实践能力强的开发型软件人才。本专业只招专业志愿,不招非专业志愿。五、部分专业年龄、身高要求(一)国防生须为1990年8月31后出生的应届男生。(2)报考表演(舞蹈表演,专业代码51,52)专业的考生,女身高1.62米以上,男身高1.72米以上。报考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代码37)专业的考生,要求女身高1.70米,男身高1.85米。(3)报考二重唱表演(专业代码55、56)、影视表演(专业代码57、58)、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代码59、60、17)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发声器官残疾,无色盲、夜盲症;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4)报考美术、艺术设计的考生为色盲、夜盲。不及物动词加分优惠政策及分数线排序(一)加分优惠根据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基[2010]1号),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中招生办公室关于加分和降分优惠录取的政策和做法。(2)分数排名根据政策性加分后的分数排名决定录取的优先顺序。七。学费、住宿费和大一奖学金(1)学费1。本科:普通文科(文史类)、普通理科(理工科类)3500元/年/人;汉授艺术7200元/年人;文理科2800元/年/人;授予art 5760元/年人。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每人8000元/年。八省区合作计划中教授蒙古语的学生收费标准与相应类别教授汉语的学生收费标准相同。2.高职院校:交大5000元/年/人;生命科学学院每人4500元/年。(2)住宿费600元/年-1000元/年-人。(三)新生入学费用以各省(市)、自治区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如果学生入学后国家收费政策有调整,学校收费标准也会相应调整。(IV)新生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将颁发给所有类别中被我们的首选录取的前3名学生。奖金为: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获得特等奖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普通理科省(市、自治区)100;普通文科省(市、自治区)前50名;授予文科前10省(市、自治区);授予理科前10省(市、自治区)。凡教授蒙古语的高中学生,给予280-500元/年-人的专业奖学金(不含八省区合作计划教授蒙古语的学生)。八、学校负责接受监督(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由分管校长任主任、教务处主任任副主任、学校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宜。(2)学校成立了以校纪委书记为首的招生监督办公室,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3)学校对招生办及涉及招生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严格培训,要求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4)严格遵守招生原则,杜绝和防止招生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招生原则和招生纪律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5)内蒙古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6)所有被录取的学生,一经办理录取手续,将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站实时公布和公示。(七)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