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指教鲁迅故乡的叙事模式。谢谢你
王斌,鲁迅文学院副院长
第一,流浪心态
在鲁迅的小说中,似乎存在着对叙述者的偏爱,第一人称叙述者往往以流浪者的身份出现。《在餐厅里》,开篇是:
我从北方往东南走,绕道去了趟老家,去了S市。这个城市离我的家乡只有30英里。坐船需要半天时间。我在这里的学校当了一年老师。深冬雪后,景色萧瑟,慵懒而怀旧,于是暂时住在S市的Los酒店。这家酒店是史无前例的。城市圈不大,就去拜访了几个我以为能遇到的老同事,但是他们都不在,所以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过了校门,我也改了名字和长相,对我来说很陌生。不到两个小时,我的兴趣早就索然无味了,后悔来了这么多麻烦。
《故乡》和《祝福》的叙述者也采取流浪的态度。故乡和祝福的区别在于,都是在流浪回故乡。我们不知道福地游子为什么会回到家乡,但他的情绪似乎很低落,因为和祥林嫂的接触而忐忑不安。故乡的游子是要告别人与人共同生活的老宅,心情是悲伤的。
第二,压抑的心态
这种心态弥漫在底层和非底层人物身上。典型的例子就是《孔乙己》中的少年。从十二岁开始,我就在咸亨酒店做服务员。因为长得太笨,怕伺候不了穿长衫的顾客,就在外面做专门温酒的“无聊工作”。外面短外套的顾客虽然好说话,但也有很多说不清楚的:“虽然没有失职,但总觉得有点单调乏味。掌柜是一副凶脸,让人看了热闹。只有孔乙己到了店里才能笑几声,所以我还记得。”
同样,这个孤独的男人,一个在杨珊当过老师的人,也很沮丧。“我上学两个月了,一分钱都拿不到,只好省烟了。”但连这样的工作都救不了,还被一位先生攻击。“我得极其小心,像往常一样,连抽大卷的烟都要防飞。”
在毛的故事没有推翻清朝的时候,N因为剪了辫子而受到社会上各种人的侮辱和攻击,心情抑郁,可以理解。到了民国以后,他的心情还是很压抑,因为N的理想还是和现实背道而驰:“改革?武器在哪里?工作学习?工厂在哪里?”
而悔恨过去的“我”则被压抑的气氛所笼罩。因为和子君的自由结合,不被旧势力所包容,他们的爱巢被黑暗的风雨摧毁。这不仅是抑郁,更是巨大的悲痛,是“后悔和悲哀,为了子君,为了自己。”
第三,讨厌猫,讨厌京剧的心态
在《兔子和猫》中,有这样一段叙述:
我在家人的口碑里真的是猫敌。我以前害过猫,平时经常打,特别是配合的时候。但我打电话的原因不是因为他们配合,而是因为他们喊得太大声了,我都睡不着。我以为合作是不必要的。
所以我讨厌猫,因为它们在交配时会发出很大的声音,而且这种声音会干扰我的睡眠。“我”之所以不喜欢京剧,也和“吵”有关,耳边只有东东皇帝的敲打声。而且影院条件不好也让“我”无法适应。
这三种心态,在鲁迅身上,我们很容易找到相应的体验和心理。比如流浪心态。鲁迅早年离开家乡,后赴日本留学,回国后在北京教育部工作。直到1919 12.29,他才卖掉了家里的老房子,举家北上。再比如压抑的心态。这种心态源于鲁迅的童年。在《呐喊》的序言中,他有一段非常痛苦的自述:“我曾经进出优质店和药店四年,几乎每天都有,但我忘了自己的年龄。总之药店的柜台和我一样高,品质店比我高一倍。我从高一倍的柜台送衣服或者珠宝,我被侮辱了。.....谁从小康家庭陷入贫困?我以为这样,大概就能看清这个世界的真面目;我要N进K校,好像要走一条不同的路,逃离不同的地方,寻求不同的人。”至于讨厌猫,讨厌京剧,我们很容易在他的散文和随笔中找到例子。③
周作人在分析一件小事时指出:“这篇文章在当时不一定是小说。如果是后来收录在《杂集》里的,那就是最早出版的书,所以一起叫做小说。”(《鲁迅小说中的人物》)④在新文学运动初期,小说与杂文的界限不是很明确,在其他小说家的创作中也可以看到类似的现象。类似于一件小事,兔子和猫,鸭子的喜剧和社会剧都接近散文。《兔与猫》里,我妈叫我熏儿。这个荀儿能算是鲁迅吗?在《鸭子的喜剧》中:“我偶尔有闲去拜访爱罗先珂君,他一直住在钟密君家里”。爱罗先珂,俄罗斯诗人、童话作家,1921年从日本来到中国,曾在北京大学、北京世界语专门学校任教,1923年4月回国。鲁迅翻译了他的《桃花源记》和《爱罗先珂童话》。《社戏》里说的关于看京剧,也是用岁月和事实来印证的。
如果承认这四篇是杂文,那么鲁迅的第一人称小说就只有九篇了。如果还认为这四篇散文是小说,那就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叙事现象,那就是小说并没有完全排斥作家的真实印记。而且,作家的性格、经历、气质往往更多地投射在第一人称叙述者身上,而不是其他人物身上。总之,我们能在叙述者身上更真实地感受到作家的音容笑貌和行踪心态。散文和小说的区别在于,散文是真实的,小说是虚构的。然而,真实和虚构的风格经常交叉。交集往往体现在第一叙述者的身份上。这时候叙述者和作家的身份就重叠了,经常重叠的作家或许可以称为自然作家。对于作家来说,在创作中很容易保持与自己相同或相似的身份和心态。而这种操作往往是在不知不觉中进行的。创作源于生活,作家的生活越丰富,他的创作资源自然也会越丰富。生活不是作家写的,而是生活作家写的。因此,作家应该尽力在深度和广度上参与和探索生活,以拓展和提高自己的创作能力。
此外,作家有时会把技巧转移到小说中除叙述者之外的其他人物身上,鲁迅也是如此。在《孤独的人》中,威廉关于假扮祖母的叙述是鲁迅自己的事。在《上馆子》中,鲁付伟迁葬了他早逝的小弟弟,这也是鲁迅自己的经历。由此可见一个作家的生命是多么珍贵。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作家在写完自己的人生后,却陷入创作枯竭的原因。从这个角度来说,一个作家保持本色是不够的。鲁迅在1925写了《离婚》之后,就不再写现代题材的小说了,也符合这个规律。
叙事姿态
在第一人称小说中,叙述者可能会也可能不会介入故事的叙事姿态。鲁迅的第一人称小说也是如此。
其中,叙述者不参与小说故事的是:
狂人日记。小说的序言是文言文,所以叙述者“我”相应地自称“余”。他的作用只是找到“疯子”的日记,做一个简单的整理:“记中文错误不容易;不过,人的名字虽然都是村民,不为世人所知,无关紧要,但也很好走。至于书名,我再也不会改了。”
《阿q正传》叙述者从为传记写传记的角度展开故事。虽然在第一节中,“我”对阿q的姓氏做了各种探索,但我从未介入阿q的人生旅程。
叙述者小说中涉及的故事有:
头发的故事。小说的主体是N的自述,叙述者“我”只是听N说话。当n发现“我”表现出不愿意听的神情时,“他立刻闭嘴。”
在餐馆里。“我”是吕的同学,我和他在餐厅偶然相遇。就像头发的故事一样,“我”只是一个听别人说话的人。就在这次听之前,我混淆了“我”的流浪心态
有趣的是,这两部小说的主体都是讲故事的“我”眼中的人物,故事中的人物也都是“我”。也就是“我”讲述了另一个“我”的故事。
一件小事。通过我看到的一件事,赞美那些敢于承担责任的外国人力车夫。我只是一个旁观者。
兔子和猫。如题,小说中的主角是兔子和猫,“我”还是个旁观者。但是“我”的作用比上面的小说更重,因为“我”要去惩罚那只涉嫌吃兔子的猫。
鸭子的喜剧。类似于《兔子与猫》中叙述者的角色。
孔乙己。通过和孔乙己的接触,管暖酒的男生描述了孔乙己,他的历史和现状,以及别人对孔乙己的冷漠和嘲讽的态度。
祝福。“我”是农历年底回到家乡的游子。在我准备返回的前一天,我遇到了祥林嫂,不禁把我之前看到和听到的她半生事迹的片段联系起来。
孤独的人。“我”和威廉死了“送开头到结尾”通过相互之间的互动,描述了魏的不幸而奇特的一生。
在以上几章中,叙述者虽然参与了故事,但只是浅显的,叙述者只是引出主要人物的引路人,最多是陪衬。
故乡。展现“我”与闰土的交流。
社会戏剧。成年的“我”讲述了我童年的一段经历。叙述者和人物出现重叠现象。
对过去的后悔。“我”既是叙述者,又是主角。叙述者与人物的融合。
与孔乙己的叙述者相比,《伤逝》也是一种干预,只是干预的程度有本质的不同。前者中,叙述者和人物,至少是主要人物是分离的,叙述者只是故事的见证者和记录者。在这里,叙述者和人物完全重叠。
如前所述,《狂人日记》的叙述者在序言中自称“余”,因为序言采用的是文言文,相应的,叙述者“我”也只能采用文言文第一人称。这是一个因素,但只是表面因素。潜在的因素是,在这个叙述者“我”之后,还有另一个以狂人身份出现的叙述者“我”:
今晚,月色不错。
三十多年没见了;我今天感觉神清气爽。这才知道,之前的30多年,我都是晕的;但是,要非常小心;不然赵的狗为什么看我?
我很害怕。
这个“我”和“于”是什么关系?
显然,“于”是高层次的,“我”是低层次的,“我”是由“于”构成的。
这样叙述者就分了层次,叙述也分了层次。
一个叙述者提供了另一个叙述者,叙述者的层层叠加可以造成叙事真实的假象。提供叙述者的叙述者称为超级叙述者。超叙述者的叙事层相应地被称为超叙事层。
这类小说通常采取发现手稿的形式。简单来说,就是叙述者“我”找了一份手稿,发表了出来。小说的手稿是主体。
《狂人日记》采用了这种超级叙述者的叙事风格。
在这部小说的第一节中,叙述者“我”是一个写阿q传记的人,相当于“余”的身份。他们不介入故事,都是在第一节之后就隐退,把叙事的责任交给别人。《狂人日记》送给了日记的作者狂人,狂人通过狂人自述的形式,将文本的主体从“余”扩展到了“我”;《阿q正传》也是叙述者“我”。进入第一节后,我就隐退了,把文字的叙述权交给了第三者,和余一样,再也没有出现过。这种叙事态度造就了一种客观冷静的风格。
加持略有不同。首先,叙述者“我”在引出祥林嫂后立即隐退,把叙事的权力交给了别人。其他人的叙述可以细分为三个部分。(1)无名之人的叙述,(2)老妇人的叙述,(3)祥林嫂的自述。这三个部分构成了小说的主体。
然而,在小说的结尾,叙述者“我”又出现了:
我被附近响亮的鞭炮声惊醒,看到豆大的黄光,然后听到鞭炮声剥下来,那是四叔一家的“祝福”;我知道快五点了。昏暗的灯光下,隐约听到远处传来连续不断的鞭炮声,仿佛合成了一天声音的浓云,用飞舞的雪花拥抱了整个小镇。在这嘈杂的怀抱里,我也是慵懒自在。我从白天到黑夜的疑惑,都被祝福的空气一扫而空。只觉得天地圣人享受了祭品和香烟,都在空中跌跌撞撞的醉着,准备给鲁镇的人无限的快乐。
在这一段结尾的文字中,我们很容易理解文字背后的内涵,体会到“幸福”之后的引申。叙述者之所以采用这种“出场-撤退-出场”的复杂形式,无非是重申叙述者的态度。在这一点上,《故乡》和《社戏》与之相似,都在结尾指出了主旨。就这样,小说一波三折,在犹豫中前进,结局否定开头。与《狂人日记》和《阿q正传》相比,这种创作手法自然是复杂的。
20世纪初,俄国形式主义者注意到小说中的不可靠叙述现象。当叙述者的叙述倾向使读者产生怀疑时,这样的叙述就叫做不可靠叙述。这样的叙述者被称为不可靠的叙述者。
1919四月,鲁迅在《新青年》第四卷发表短篇小说《孔乙己》。小说中的叙述者是一个负责温酒的少年。通过他的视角,他描绘了一个被旧制度摧毁的贫困知识分子的形象。在当时,不言而喻,小说的主题是深刻的,在今天,它也充满了持久的艺术魅力。问题是小哥们是个没文化的人;《孔乙己》的文字优雅而深刻。男孩怎么能说出这样的文字?换句话说,哥们儿的叙述是不靠谱的,而这种不靠谱是多方面的,比如年龄、话语、文化、价值观、审美等等。我们不妨从叙事和话语的角度做一个简要的分析:
有的喊:“孔乙己,你脸上又有新疤了!”他没有回答。他对柜子说:“热两碗酒,要一盘茴香豆。”我会付很多钱。他们故意大声喊:“你肯定又偷别人东西了!”孔乙己睁眼说:“你怎么能凭空使人无辜……”“什么清白?前天我亲眼看见你偷了什么书挂起来。”孔乙己张嘴脸红,额头青筋毕露,辩称“偷书不算偷...偷书!.....秀才之事,岂能窃乎?”然后是难词,比如“君子穷”、“小人穷”,逗得大家哈哈大笑;店内外充满了欢乐的空气。
有几次,邻居家的孩子听了哈哈大笑,他们也赶到现场,围住了孔乙己。他给了他们茴香豆,一人一粒。吃完豆子,孩子还在徘徊,眼睛盯着盘子。孔乙己慌了,伸出五指遮住盘子,弯下腰说:“不多,我没有多少。”直起身子看了看豆子,摇摇头说:“不能再多了,不能再多了!”多少钱?不多。”于是这群孩子全都笑着走开了。
“卸九便士一大把”和“多少钱?”孔乙己独特的“不要太多”的话语当然超出了服务员的叙述能力,让细心的读者难免不会陷入疑惑的窘境。
无疑,哥们儿的叙述是不靠谱的,哥们儿没有这样的叙述能力。哥们的叙述只是一种叙述姿态,背后一定还有另一个叙述者。这个叙述者被称为第二叙述者。
在小说创作中,当叙述者是一个没有文化或文化水平较低的人时,这种叙事矛盾往往会出现。
比如美国作家梅尔维尔在19世纪写的小说《莫比·迪克》。叙述者伊西玛埃尔也采用了第一人称。伊西玛埃尔是个水手,也是个没受过教育的人,但他的叙述颇有教养。他背后一定有一个叙述者。
伊·司马艾尔和那个男孩都是没文化的人,但作者不考虑他们的身份,这让读者生疑。
在鲁迅的小说中,孔乙己是唯一一个选择底层人物作为叙述者的,但却存在着不靠谱的叙事现象,其中的原因发人深省。
读者之所以在意识到这个问题后仍然接受文本,还在于其他因素。比如形象、细节、语言、主题、风格、文化品位、地域风味等等。
简而言之,是他们的文本,不仅仅是简单的叙述者,伊司马埃尔和小家伙,还有他们讲述的故事和人物。
构成一部小说的因素有很多,叙述者的身份是否真实只是一个因素,而不是决定性因素。因为,说到底,叙述者只是一个策略问题。
从这个角度看,男孩作为叙述者的不可靠性并不影响《孔乙己》作为中国现代经典小说的文本价值。而且,正是由于叙述者的不可靠性,为阅读和研究提供了相当广阔的思考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