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教育?
其中,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应进行电子注册(以下简称学历注册)。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
总结
学历是指人们在教育机构接受科学文化知识培训的学习经历。在什么水平的教育机构,接受什么水平的培训,一个人就有相应的教育水平。
从广义上讲,任何学习经历都可以成为学习者的“教育”。在社会上,人们通常所说的“教育”有特定的含义和特定的价值。
一个人有什么学历,是指一个人学习经历的最后和最高层次,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颁发的,由国家授权颁发文凭的学历证书。
就中国目前的教育体系而言,中国的学历教育类别可分为:
小学和初中属于义务教育和基础教育,高中;
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职业中学、职业高中、高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属于职业教育;对受教育者进行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
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大专(专科)和本科属于专业教育。接受的教育主要是基于他教的专业知识。入学需要统招,毕业需要派遣卡(报到证)。
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和博士生。科研是主要方向。
初等教育
小学
中等教育
初中;高级中学、中专、职业学校和中专
高等教育
专科(高职、专科、高技术)、本科、硕士、博士。
其中,高等教育分为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业余、函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放教育、网络教育等。
学校证书
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毕业证书三种。
学历证书按阶段由低到高依次为:小学毕业证书、初中毕业证书、技工学校毕业证书、职业高中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大专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博士学位毕业证书或上述相关学历毕业证书。
高等教育
1.什么是普通教育,什么是普通高等教育,它和成人高等教育有什么区别?
答:通识教育是与成人教育相对应的概念。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教育对象和学习形式的不同。通识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处于成长阶段的青少年,采用全日制教学形式;顾名思义,成人教育的对象是成年人,一般实行非全日制教学。
通识教育的任务通常由实施通识教育的学校(称为通识教育学校)承担。普通教育学校分为普通基础教育学校、职业教育学校和普通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本科及以下实行全日制教学,研究生实行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教学。普通基础教育分为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包括残疾儿童、少年、青年的特殊教育和超常学生的工读教育;职业教育包括职业高中教育、技术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有时包含在普通高等教育中)。普通高等(中等专业)教育,研究生阶段除外,是指主要招收高中(初中)毕业生学习全日制专业知识的学历教育,是相对于招收在职职工勤工俭学的函授、夜大、职工大学等成人高等教育形式而言的。
2.什么是国民教育系列?国民教育系列中的高等教育有哪些层次?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教育制度。学制内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学制、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由国务院授权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规定。”根据教育法的这一规定,各级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或者登记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实施的教育,是国民教育的一个系列。国民教育系列不同于党校、军校举办的教育形式。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也有区别。“学校”是指经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或登记注册,主要实施学制内各阶段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包括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各类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以及具有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各类成人教育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注册,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
国民教育系列按是否具有颁发学历文凭的资格分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高等学历教育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学历分为专科学历、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博士学历四个层次,包括专科学历、本科学历、第二学士学位班、研究生学历(封闭式)、研究生学历、博士学历。大学和独立学院主要实行本科及以上教育。专科和高职院校实行专科教育。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科研机构可以承担研究生的教育任务。
3.什么是普通高等学校,它与普通高等教育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答:普通高等学校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主要实施普通高等教育的高等学校,分为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
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命名为“XX大学”或“XX学院”,如贵州大学、山东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交通大学、泰山学院、潍坊学院、烟台南山学院等。
专科层次的院校名称为××学院、××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如山东医学院、菏泽医学院、山东中医学院、淄博师范学院、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淄博职业学院等。
独立学院属于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山东省内12,分别是:中国尤氏大学胜利学院、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烟台大学文经学院、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学院、莱阳农学院海都学院、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山东金融学院东方学院、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普通高等学校是指具有学历的教育机构,普通高等教育是指教育的类别和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中,按照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招收的部分学生在成人高校培养。这些学生与普通高校招收的学生性质相同,学历、就业方式、毕业后待遇也相同。毕业证书的区别在于,将“普通高等教育”字样替换为“普通高等教育”,证书内容标注为“普通班”。成人高等教育机构主要有××职工大学、××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广播电视大学。
4.普通高等教育的办学形式有哪些?
答:狭义的普通高等教育一般指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形式主要是普通高校和本科。近几年增加了初中起点的五年一贯制和三二段制。五年一贯制由高职或专科承担,三二段制前三年由中等专业学校承担,后两年进入专科阶段,由附属高职或专科承担。普通本科由大学、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举办,专科主要由高职院校举办。大学、本科院校、独立学院也承担一些专门的培养任务。高职高专和专科没有资格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
5.什么是学籍,怎样才能获得学籍,怎样知道自己是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答:学籍是指学生隶属于学校的一种法律地位或资格。就像公民要有国籍,党员要有党籍,军人要有军籍一样,一个学生也要有某校学生的学籍。大学生一旦按规定取得大学学籍,就有权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同时也要履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的义务,按规定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努力学习,遵守学生行为规范。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复试合格者予以登记,取得学籍。复审不合格者,由学校视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和证书者,一经查实,将收回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注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未被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无论在校学习多长时间,都没有学籍。即使课程到期,成绩合格,也拿不到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证书。
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录取信息,了解是否被正式录取。教育部制定了《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让学生通过指定渠道,凭有效信息了解自己是否是注册学生。
6.高等院校如何管理学生?
答:高等学校学生应当遵循《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勤奋学习,奋发进取,诚实守信,勇于创新,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高等学校的学生管理,按照第10号令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1。该规定明确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对学籍管理、学业考核、校园秩序和课外活动、奖惩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它是新时期高等教育管理的重要法规,是高校学生管理的政策依据。
需要强调的是,为了加强学风建设,严肃考纪,高校实行严格的考试管理制度,严惩考试作弊行为。《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对考试作弊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做了详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替考、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等严重作弊行为的,将被开除学籍。
7.普通高等教育文凭有哪些形式?
答:高等教育国家承认的学历有四个层次: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国家承认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机构)和成人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自学考试合格后,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也是国家承认的。
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是普通高等学校和其他承担研究生教育的机构对学生受教育程度颁发的证书。按照国家规定入学并在入学后取得学籍的学生,在完成一定阶段学业后,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取得相应的学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文凭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结业证书。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或修满学分),德育、体育合格,准予毕业,可取得毕业证书。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补考后仍不及格的一门以上课程,但不属于留级范围或未修满规定学分,德育、体育合格的,可获得结业证书。
学习一学年以上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退学的学生(被学校开除者除外),可以取得准学士学位证书。
论毕业生的工资待遇,国家只承认毕业证和学位证。电子注册的学历证书只有两种:毕业证和学位证。
8.什么是学位?学位和学位有什么区别?
答: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教育水平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分为学士、硕士、博士三个层次。“博士后”是指获准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的博士学位获得者。这不是一个学位。把博士后视为比博士高的学位,是对我国学位制度的误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成绩优异,达到规定学术水平的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者具有与研究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授予硕士(博士)学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作为学位授予单位,在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向学位获得者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
学历和学历不能划等号。学位是学术头衔,学历是学习经历。有学位不一定意味着有相应的学位;同样,有一定的学位也不一定意味着有相应的学位。比如,取得硕士、博士学位证书的,不一定有硕士、博士学位毕业证;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的,不一定能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只取得学位证而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者,其学历仍为原学历。如果某人本科毕业,后来通过在职学位申请(现已取消)或同等学力申硕获得博士学位,其学位仍然是学士学位,而不是“博士学位”。获得普通教育(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研究生学位,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研究生入学考试。
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同等学力与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同。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同等学力申硕不是学历教育,有学位但没有学历。“非全日制研究生”虽然是以非全日制或半工半读的方式学习,但其招生、录取方式、培养方案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所以都属于学历教育,只是学习方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