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研究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2007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

(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07年10月20日65438+至10月20日65438+21。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 00-17:00,3小时以上的考试科目在65438+10月22日(8:30至14:00)进行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研,国家是不会承认的。

(三)初审科目:

65438+10月20日上午

政治理论(满分100);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进行综合能力测试(满分200)。

65438+10月20日下午

外语(满分100)。

65438+10月265438+凌晨0点

统考数学或一门业务课(满分为150);

报考教育学、历史学、医学的,考专业综合课(满分300)。

65438+10月21下午

商科课程(满分150)。

以上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含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65438+10月22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满分150)。

(4)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复试一般在5月初结束。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复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以报名为准)(不包括参加“MBA”和LLM联考的考生)加试。招生单位要全面严格复试。复试时应考察本科生的主要课程和实验技能,包括至少两个笔试科目,每个科目3小时。

3 .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考生复试:

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汇总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地方。

考生应如实填报少数民族作文网报,复试时的虚假作文和改动无效。

4.定向或委托到西部地区培养的在职考生,其户籍和人事档案必须在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所在地,才能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