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大学2020年招生政策解读

信阳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一般原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确保我校顺利招生,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信阳学院2020年各类本科招生。招生类型包括:普通本科招生、艺术本科招生、本科招生、对口本科招生。

第二条信阳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评价和择优录取。

第三条信阳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阳光工程”,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监督,以及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为信阳学院,前身为信阳师范学院华瑞学院。创办于2003年,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转为全日制民办本科院校。学校位于“中国十大宜居城市”信阳市大别山革命老区,西有“江淮明珠”南湾湖,南有“云公园”鸡公山。校园环境优美,景色宜人,被誉为“河南最美大学校园”。学校名师荟萃,治学严谨,学风浓厚,设施齐全,是学生深造的理想机构。2020年春夏,学校疫情防控和各项学校准备工作扎实有效,人员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占地1.300余亩的信阳大学南湾新校区已正式开工建设,将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第五条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3503;河南省代码:6508(全日制大专),6518(大专)。

第六条学校应当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实施专科、专科和双学位教育。本科招生对象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

第七条学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形成了以师范专业为基础,新兴应用专业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集群。12学院,包括外国语学院、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科学学院、教育学院、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理工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音乐学院。建立民办高等教育研究中心、民办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刘玉文化研究中心、信阳地方民俗文化研究中心、翻译研究所、应用心理学研究所、汽车技术研究所、应用生化技术研究所、应用数学研究所、绘画艺术研究所、大别山民歌研究所、土木工程研究所、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研究所、非金属矿物材料研究所等14个研究机构;本科专业58个,专科专业23个,分属文、史、理、工、经、管、法、教、艺等9个学科,学生覆盖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本科在校大学生22000余人,是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考点,是全省率先发展双学位教育的五所民办高校之一。2019年,学校成功获批硕士学位授予项目建设单位。教育学、英语2019年获批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国古代文学、普通化学、普通地质学、工程地质学野外教学获批河南省首批一流本科。中国古代文学学科获批河南省第九批重点培育学科;英语、土木工程、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经济学、化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教育学、美术学等9个专业获批河南省民办高校品牌专业。化学专业、汽车服务工程专业获批河南省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汽车技术实训中心获批河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金融分析教研室、教育教研室、中国古代文学教研室是河南高校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教育概论、中国文化总结、会计学获批河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2019。中国刘玉文化研究中心获批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成功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019,同时获得国家社科基金思政课研究专项;学校信阳优秀文化遗产博物馆被批准为省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遗产基地。

第八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公益性原则,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基础;坚持“以师生为本、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和“质量兴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发展战略,实施“名校企联手工程”,聘请国内外名师授课,促进青年教师成长,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培训与分类指导相统一,建立严格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发展丰富多彩的校园。近年来,每年约有500名学生考上硕士,其中不少人考上了“双一流”大学、重点科研机构和国际知名大学,涌现出一批“研究生宿舍”;一大批学生成功创业,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6%以上;河南省乡村教师特岗招聘录取率、全国英语专业八级考试通过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率、普通话水平测试通过率、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均居全省前列。在权威机构公布的2018年度中国民办高校综合实力排名中,信阳学院取得了本科毕业生毕业率排名1的优异成绩。相关媒体还以“河南省两所高校获两个第一”为题,发布了信阳学院和黄河科技学院分别位列本科毕业生毕业率和综合实力第一的消息。学校的学生数量越来越好。这几年很多专业,很多新生的录取分数线都比分数线高50多分。

第三章组织结构和职责

第九条信阳学院设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计划和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闭会期间,代行招生委员会职能,监督执行招生委员会决议,指导日常招生工作。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机构是学校招生办,负责编制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招生宣传计划和材料制作,以及招生期间的咨询服务和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政策要求

第十条2020年,信阳学院将主要面向河南省招生,同时面向天津、江苏、安徽、江西、湖北、广东、海南、内蒙古、湖南、新疆、福建、山西、河北等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分配原则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通知精神,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批次、招生人数、往年招生情况等因素后决定。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和人数为准。

招生计划由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我校通过招生章程、招生信息网、招生宣传资料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的使用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剂使用,主要用于招收生源较好的省份按平行志愿招生时,招生人数超过实施计划的考生。

第五章准入原则

第十二条我校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

第十三条一般专业录取原则

根据河南省考生录取原则,对入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明确”原则(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为基础)。先按“专业顺序”,再按“分数高低”,按计划数依次录取,不存在专业级差。如果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直至录取相关专业。当考生专业志愿全部不能录取时,如遇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未完成计划的,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征集志愿。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综合安排专业。

外省考生录取原则:外省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优先考虑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选择。如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受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申请成绩相同时,录取和专业安排要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综合考虑。

第十四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2020年,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各省考生按上述专业分别投档,取消按艺术、音乐等同一专业组投档。

河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河南省美术、音乐、编导专业考生达到河南省控制分数线,实行“志愿优先”原则。进入档案的考生是按照报考的专业志愿,从高到低进行选择的。专业成绩相同的,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的,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拔。

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控制分数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进入档案的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进行选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全部以当地省(市、自治区)美术统考成绩为准。

第十五条我校承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国家加分项目和分值,加分分值既适用于投档,也适用于专业。

第十六条我校专业教学和培训使用的外语为英语。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审,入学考试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徇私舞弊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报上级部门处理。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八条信阳学院学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我校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如下:文史类专业1.46万元/年,理工类专业1.6万元/年,艺术类专业1.8万元/年。住宿费根据宿舍条件在800元或者900元。2020年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省级收费部门最终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信阳学院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学校有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年2000元,二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年300元。学校开设创新人才实验班,对高考成绩优异、有潜力、有深造意向的学生因材施教,聘请知名专家开展导师制个性化培训,指导他们加强专业学习和科研训练,支持他们读研、出国留学、校际交流;学校设立了留学奖学金,奖励获得国外大学研究生的人。此外,学校还将对在学习竞赛、科技发明、创新创业、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特别奖励。学校还有多个勤工俭学岗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信阳学院未委托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招生。对任何以我校名义从事非法招生活动的组织或个人,我校将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学校以往关于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有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是信阳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的纲领性文件。未尽事宜,请参考各具体招生简章。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信阳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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