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知识产权纠纷现状

中美知识产权的差异不仅体现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立法的水平上,还体现在知识产权对一国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的贡献上。

然而,中国正在迅速发展,科技创新能力与日俱增。目前,中国已经成为第三大经济体。中美之间的竞争最终会体现为知识产权实力的竞争。中美之间的知识产权之争会很正常,会是一场无休止的没有硝烟的战争。

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正从传统的双边转向双边和多边使用。

中美知识产权纠纷最早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末。1988年4月,美国通过了综合贸易与竞争法。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利的国家会被美国列为“观察国”或“重点观察国名单”,会遭到美国的报复。这就是美国的301条款。利用301条款,从1989到2005年,美国六次将中国列入“观察国”或“重点观察国名单”,三次宣布对中国实施贸易制裁,将双方带到了贸易战的边缘。

同时,美国动用《综合贸易与竞争法》第337条款,禁止中国产品出口美国。近几年每年都有几十起案件发生,2008年就有十几起案件涉及中国企业,增幅非常大,每年使中国出口减少数百亿美元。

337条款已经成为美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壁垒,美国的337条款严重违反了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中美双边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方式还体现在,美国利用多层次的双边对话机制向中国施压。可以说,在2005年之前,中国在中美知识产权争端中一直处于被动地位,双方争端的解决是双边的。

然而,自2005年以来,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和执法环境方面有了很大的改善,并逐渐从一贯的被动中表现出主动出击、接受挑战的势头。2008年4月通过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就是最好的例子,中国正在迈向建设知识产权国家的里程碑。

近年来,中国积极实施保护知识产权年度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大力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积极为权利人提供服务,努力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所有这些措施和举措,将使中国在知识产权纠纷中由被动变为主动,美国的双边手段不再那么有效,美国不再那么强盗和傲慢。它只能联合其他国家利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来解决中美知识产权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