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医转业需要什么条件?
军医是指在部队从事保健工作的医生,一般由接受过系统军事医学教育或有军队保健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军医的管理也适用于《现役军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专业技术军官平时最低任职年限为:
(一)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十二年;
(二)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十六年;
(三)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二十年。
第45条规定:
未达到平时服现役最低年限的军官,不得退出现役。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前退出现役:
(一)受伤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二)经审查,不适宜作其他安排的;
(三)犯有严重错误,不适合继续服现役的;
(四)从军队转业到非军事部门工作的;
(五)因军队体制调整精简需要退出现役的。
军官未达到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请求提前退出现役未获批准,但经教育仍坚持退出现役的,可以降级(降职)或者撤销军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