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学院2022年硕士招生简章

成都医学院2022年硕士招生章程第一章?通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成都医学院校址:新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研究生培训校址);天汇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田桓路601号。临床医学院?一附院毗邻新都校区。

第三条2022年,我校将招收基础医学、医学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学、公共卫生、应用心理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以学术研究为导向,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以专业实践为导向。

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他们的临床培训按照国家和四川省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进行。研究生毕业时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和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我校第一附属医院和成都医学院临床研究生协作(联合)培训基地进行。

药学、护理、公共卫生、应用心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行校内导师和校外合作导师双导师制培养。在研究生学习期间,按照各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时间,在协作(联合)实训基地(专业实践基地)或与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训练。

第四条在规定的学年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授予硕士学位证书;符合我校相关硕士学位要求者,授予硕士学位证书。证明机构名称为成都医学院,签名为成都医学院。

第五条我校招生工作由教育部全面实施?法治?工作要求,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平选拔,择优录取?大力推进招生的原则?阳光工程?,选择优秀的候选人。

第六条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招生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我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负责202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成立由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对研究生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切实维护考生权益,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监督电话028-62739076。

学校将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的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研究生招生的组织者。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负责解释招生政策,申请招生计划,制定招生章程。组织培训院校开展招生宣传,建立畅通的招生咨询渠道。组织研究生招生院校,按程序进行研究生招生复试。根据程序、质量标准和招生原则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

第八条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和复试巡视督导组(报研招办备案),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学科或专业领域,成立以指导教师为负责人的研究生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相关学科或专业领域的指导教师组成)。复试小组在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考生进行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

第三章?招生计划、专业及相关政策

第九条2022年,我校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收411研究生(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4人,接收?豁免计划?23),最终总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发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免试学生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在招生复试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专业之间的计划数。拟按专业招收研究生。详见成都医学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目录。

第十条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三年。就业方式可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分别与学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非定向研究生由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考生申请硕士学位及其工作单位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如果考生因此无法复试或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就业定向录取的考生,人事档案和户口不转入我校。

第十一条学习地址。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学位课程、毕业等阶段均在我校新都校区完成。临床研究生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和毕业论文,药学、护理、公共卫生、应用心理学专业研究生的实践培训(毕业论文地点由双导师商定)均在我校协作(联合)基地完成。学位研究生主要在我校新都校区培养。

第十二条奖励和收费政策。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有完整的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术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校级奖励。现行政策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一次性奖励2万元;研究生奖学金按研究生总人数40%左右的比例发放(一等10000元,二等8000元,三等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除外)。研究生校级奖项有哪些?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四类奖项。我们学校有研究生?三介?岗位、特殊困难补助以及绿色通道等制度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

根据四川省相关文件规定,2022年,我校基础医学、医学技术、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公共卫生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应用心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7200元/年,其他费用按照我校当年公布的收费标准收取。经济困难的大一新生可在入学前凭大一新生录取通知书在当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四章?申请资格

第十三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可通过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必须在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否则入学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的人员。

3)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毕业至当年录取之日)及以上的人员,以及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的本科毕业生,均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同等学力的考生需要再试一次(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只有药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研究生报名前必须征得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四条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还必须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

1.基础医学学位研究生招收临床医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法医学或生物学、药学等医学相关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100104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01神经退行性疾病的发病机制仅限于临床医学专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接受专升本考生)。

2.临床研究生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含各方向)且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其中放射影像学和超声医学只接受医学影像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入学前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得报考。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只能报考全科医学,且必须符合我校各类培训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招生的要求。服务期内考生须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定向单位联合出具的同意报考我校临床研究生的书面同意函。如考生违约或隐瞒相关信息,规章制度无法登记,不能录取、入学或毕业,后果自负。

3.药学专业研究生招收药学、中药学、化学、制药工程、生物制药等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临床药学方向仅限于本(专科)阶段临床药学、药学或药物制剂专业的考生。

4.医学技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医学、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制药等专业)全日制和自考本科毕业生。)和生物科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等。),且入学前必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5.护理专业研究生招收护理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往届学生需考取护士执业证书后才能复试。

6.公共卫生和应用心理学专业招收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7.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招收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

第五章?应用进程

第十五次网上报名。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2021-10月25日10)每天9:00-22:00进行网上报名。网上预报时间为9月24日-9月27日2021,每天9:00-22:00。),登录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考生请在2021,65438+2月,18至65438+2月,27?研究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采用A4格式白纸打印,使用过程中正反面不得涂改、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进入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退出现役并符合研究生招生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在校大学生是指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高职院校)、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生和新生,以及成人高校(高职院校)招收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要求填写入伍前的招生信息和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2022年我校药学(04、05)、公共卫生、应用心理学专业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专项计划、招生计划及专业(方向)的考生,详见成都医学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考生应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认真了解和选择填报志愿。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审、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写虚假信息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接受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十六条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免试学生除外)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或报名点指定地点查询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发。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当地招生机构确定并公布。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名点工作人员核对。进入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考生还应提交《批准入伍证明》和《退出现役证明》。

3.请所有考生认真核对并确认自己的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交纳报名费。

5.考生应按报名点的规定配合采集个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十七条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不符合我校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不予考试。

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于20210前向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关材料(邮箱:cdyxyzb @ 126.com),自考考生须提供自考准考证、报名地自考办公室打印盖章的考生体检表、大专学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学籍登记表?。

学历(学籍)网上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将网上核验报告提交至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cdyxyyzb@126.com)。

第六章?检查

第十八条初始测试。2022年全国考研初试时间为2021 65438+2月25-26日(上午8:30-65438+下午0: 30,14:00-65438+下午0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第十九条复审。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的方法和程序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第七章?承认

第二十条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在校注册时核对原件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不符合复试资格的,取消资格。

第二十一条体检。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2003〕3号)的要求, 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65 438+00]2号)的规定,拟进行体检的考生不具备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资格。

第二十二条录取确认。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情况,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拟录取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将被取消资格。

第八章?登记

第二十三条被录取的研究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要有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明,并向学院请假。无故2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素质、健康状况、报考资格等进行全面审查。如不符合要求,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补充条款

第二十四条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廉洁应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规则》和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和考生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泄露、传播复试试题内容。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对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所在单位将视情节给予纪律或政治处分;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学校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章程的完整信息通过成都医学院研究生院网站、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纸质印刷品向社会公开。任何摘录均不视为公司章程。

第二十六条考生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咨询。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发生变化时,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28-62739178。

邮箱:cdyxyyzb@126.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423室)。

邮政编码:610500

研究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