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考研加分政策
2016年,教育部规范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在初试总成绩中获得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为支持特岗教师在职学习和专业发展,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任教,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5号),提出了“农村学校教育硕士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士教师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
2011年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特岗教师学习教育硕士工作的通知》(教师办[2011]5号),启动特岗教师学习教育硕士工作,每年招生2500人。委托44所具有培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的地方师范院校,招收已完成服务并继续在当地农村学校任教的具有学士学位的优秀特岗教师,单独参加考试和在职学习,论文答辩合格后授予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