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2015考研报名人数?
一、培训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有报效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研、教学、管理工作的能力,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的高层次学术专门人才。
二、申请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候选人必须符合以下资格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以及可以通过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3)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后已满2年(自毕业至录取当年9月1,下同)以上,并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报考学术型硕士的考生,报考专业必须与毕业时相同或相近。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按照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5)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研究生报名前须征得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1)中的要求。
(2)本人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毕业生[代码[0301],专科层次法学毕业生和自考形式法学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1)中的要求。
(2)本人之前法学专业(仅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毕业生和自考形式法学毕业生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管理硕士、教育硕士教育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1)中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者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后,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并达到与大学专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应符合(1)中的要求。
(3)我校是有推荐和接收免试学生工作的高等学校。推荐和录取办法参照我校相关办法执行。凡报考我校的推荐生,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优秀本科毕业生信息公开与管理服务系统”(网址:/tm),填报志愿,参加复试。已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学科(门类)、专业(领域),均可接受免试生。
第三,注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考研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名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收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按考点要求缴纳报名费。
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所在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具有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以及我校指定的艺术类专业(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电影电视学院下设专业)的考生,选择天津师范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1235)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其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4,10,10-31,每天9: 00-22: 00(逾期不允许补报或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时间为9月25日至9月28日2014(每天9: 00-22: 00)。(应届本科)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共网站:,教育网站:,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点、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注册信息不得修改。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初试成绩复试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空缺信息,并按有关规定自主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报考同等学力学术型研究生的,应选择与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3)考生应准确填写所受到的奖惩,特别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的处罚。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核实,核实结果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三日内反馈。考生可随时在线查询学历(学籍)成绩。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验证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名点进行验证。
(5)国家按照一、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我校属于一区。
(6)我校可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确认的信息为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少人”计划录取的学生中,最多只有10%是汉族考生,参照教育部关于少人招生的相关文件执行。
(7)已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
(八)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的现役军人,以及报考军队招生单位的地方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和了解解放军和招生单位的相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未知分请提前与招生单位联系。
(9)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写虚假信息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或报名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0)考生需缴纳报名费。
A.天津师范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1235)
报名费170元/人,在研学网上进行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
B.其他报名点的缴费请参考相关报名点的说明。
(2)凡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含免试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指定地点查询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予补发。
1.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名点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A.天津师范大学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报名点代码:1235)
2014 165438+10月10至165438+10月14(上午9:00-下午4: 00)。逾期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高教招生办一楼(京源鸿超市旁)
B.其他报名点的具体安排,请参见相关报名点的说明。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持有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名点工作人员核对。
可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出具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验证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请所有考生认真核对并确认自己的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应按报名点的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候选人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综合审核,确定考生考试资格。
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考试。未通过在线教育(学籍)检查的考生,除非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时要求考生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第五,初试
(1)2014 12 15—2014 12 29日,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次测试的日期和时间
2014 12.27至12.28(3小时以上的考试科目将在12.29举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 30至11: 30,下午14: 00至17: 00。
(四)初审科目
65438年2月2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与管理综合能力联考。
65438+2月27日下午外语
65438+2月28日上午商务1班
2月28日下午65438+商务二类
12年2月29日代码为510、511、512的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
初试方式都是笔试。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校今年不再公布各自命题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考试科目内容范围说明请咨询相关院校。
(5)考生必须到报名点指定的考场。考生入场时需接受考试安全检查。每次考试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初试试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次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后,不得进入场内继续考试,也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交谈。
六、复试
(一)实施复试的区别。
(2)招生单位在复试前严格审核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和考生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复检。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方法和程序以各学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4)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时提供的信息为准)复试时至少选修两门本科专业课程。附加测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学(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应参加加试,按相关院校要求执行。成人教育毕业生复试和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是否按相关院校要求进行加分。
(五)工商管理与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相关院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外语听说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地方。考生网上填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能更改。
(8)教育部确定了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校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自主确定本校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七、体检
大一新生入学必须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及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考生在考试中的诚信情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凡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录取前必须与招生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大一新生要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有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两周不报到者取消资格。报名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
新生报到后,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素质、健康状况进行全面审查,不符合标准者,按单位有关规定处理。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调查和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我校同意,可保留一年的录取资格。
九、违法处理
对考研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对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纪律或政治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考研中违规或作弊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相关信息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学习和就业的重要参考。
X.其他人
(1)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到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在毕业时采取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和当地省级毕业生就业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其工作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如考生因此无法复试或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三)现役军人报考研究生的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另行制定;推荐免试、招收港澳台人士和外国人硕士研究生的管理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