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划定考试范围有利有弊。好处是束缚了提问者的手脚,使考试的内容和形式千篇一律,甚至机械化,却减轻了考生的负担。缺点是学生太小气,不愿意超出考试范围,以为记住指定教材的知识点就够了,不愿意浪费精力去掌握教材的内部知识体系。这样一来,遇到稍微不熟悉的问题就会怀疑“超纲”,稍微灵活一点就会不适应。正确的态度是:指定教材不论厚薄,都要彻底掌握。
有些考生担心考试难度加大,如果只看指定书目,得不到理想的成绩。我觉得教材的内容很基础很全面,考试的答案都在里面。如果你熟练地掌握它,你不可能不得到理想的结果。在书本还没熟悉之前,去研究什么难点、热点、疑难案例,做模拟题,上辅导班,都会很差。当然,打好基础之后再做这些事情,效果会不一样。
另一个问题是,考试的内容可能每年都有变化。有两种应对方式:一是调动一切资源,搜集内幕消息。不过我觉得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在这方面花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是不合适的,否则得不偿失。二、以不变应万变。正如你可以证实的,这些年来考试的内容没有太大变化。考生可以根据去年的大纲和指南来准备当年的联考,打好基础。新大纲和指南出来后,他们可以学习调整的部分,填入已有的知识框架中,并不费力。
复习深度:错觉
因为法律硕士只允许非法学专业报考,但考试是法律专业课,所以不可能考得很难。法学虽然博大精深,但法律硕士联考只能覆盖冰山一角。LLM联考的三门专业课的考试,基本上一本指南就能搞定,但是考法学研究生一般要多读几倍的书。难度和轻松的差距可见一斑。
在考研复习深度的问题上,我的感觉是“没深度”加上“假深度”。“无深度”是指选题、填空、判断对错、名词解释、简答等题型。官方说法是考察基础知识,其实书上有现成答案,背教材就行了。至于怎么背,大家各显神通。“假深度”指的是论述题。官方的说法是以考查能力为主,并没有完全现成的答案,这一点挺吓到一些考生的。其实受限于考试方式和时间,一个题目我最多能写2000字左右,无法充分发挥。答案的主要框架在书中。在此基础上,只要多看几篇学术论文,在教材之外填充一些新思想或新材料进行装饰,以吸引考官的“眼球”,就能获得较高的分数。
如果按照下面推荐的阶段循序渐进的学习,掌握学习的深度是不成问题的。刚开始的时候,要求对某个知识点的深入掌握是不可能的。比如上辅导班,老师要求对某个问题的“了解”、“理解”、“全面把握”,对于不熟悉书本的学生意义不大。复习结束,所有的知识体系都会一目了然,重点自然会突出。
复习阶段:三个步骤
我对法学的第一印象是概念多,理论难,抽象,让人感觉无从下手。翻了两三遍,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幸运的是,我出色的政治成绩是从背诵口号和语录开始的,这启发了我,所以我从课本中提取关键句子,死记硬背。掌握了记忆之后,再进行深化和拓展。我能机械地运用测试题。我觉得又兴奋又难过!
我的经验是:不要单独钻研一个问题,而是循序渐进,先从面打基础,再从面到点找突破口,做一点点深入的研究,最后把深入的理解由点到面整合成一个整体。具体来说,审查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你不求解答,你“死记硬背”。这个阶段属于基础阶段,主要任务是记忆基础知识。但理解能力有限,最好能理解。如果不能理解,就不要勉强。死记硬背的效率可能更高。拿起一本书,泛泛而读,不要求理解多少,只要能对书的大致内容有一个模糊的表面印象和一个框架性的理解,梳理出要点,反复阅读,直到能背出来。
经常提问的人,大多会问两个不必要的问题:一个是因为对书不熟悉,但书上有现成的答案;另一方面,因为你对考试不熟悉,所以问题深刻、前卫,很有研究价值,但不太可能出现在考试中。先打好基础,不要好高骛远。
第二阶段是机械复制阶段。扩展和深化死记硬背的要点。毕竟死记硬背是有限的,不可能一字不差地背一本书。要扩展要点,稍微动动脑筋就行了。比如记住了“为了保护国家、公众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停止不法侵害,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都在其中。在1234之后,它被列为“为了……”、“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和“针对不法侵害人”
第三阶段是综合阶段,将前一阶段的知识点连接起来,形成一个综合的体系,突出重点,强化重点。
世界是普遍相连的,知识点也是如此。把知识点连成一个网络,考试时不会漏掉要点,讨论也全面周到。最好是复习到这样的程度,你可以用一条线索把书的主要内容串起来。比如以民事法律关系为线索,可以串起民法。
理论重点要深入研究,不能拘泥于教材要求。理解的越深,就会越坦然的面对问题。
可能有人会觉得这个阶段对于考试来说是没有必要的。其实并不是。浅水得鱼虾,深水得龙,深水后抓鱼虾,自然容易得多。如果你在考场上忘记了一个知识点,或许可以通过整理知识网来整理。刑法和民法占的分比较多,理论要求比较高。水平高的考生才能发挥真功夫。可以看看比较权威的法学本科教材;如果对教材不满意,看看著名法学家的专业著述,“肚子里有诗意”,说出来自然有境界,自然会提高分数。
复习要点:靠自己
考试的重点在哪里?我是在去听一个“博彩专家”的政治讲座课时被惊醒的。“投注专家”投注了几次,观众不满。不可能考这么多。“投注专家”说:我赌重点。今年不考明年,明年也不考...我终究还是要考的!
所以,不要迷信一家之言。要明白以下两点:第一,理论核心是重点。法学理论性、系统性强,考试不可避免。刑法不能不审查犯罪的构成,民法不能不审查民事法律关系,宪法不能不审查国家机构和公民权利。第二,考试的逻辑。考试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是考试理论与实践的热点。所以考生要关注一切权威渠道,同时也不要忽视小道消息。寻找重点的途径有:一是试题类型,如历年法律硕士试题、法律硕士试题、自考试题、司法考试试题等。模拟题一般都是粗制滥造的,不要相信。第二,一份报纸,一份法制日报就可以了。第三,杂志。首先看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可能对案件有用。其次,多看权威的学术期刊,比如《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了解一些学术前沿问题,对论文有所裨益。
以下是我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刑法。刑法的理论核心是犯罪(行为)论,而犯罪论以犯罪构成论为核心,几乎贯穿整个刑法体系。其他很多内容只是犯罪构成问题的具体应用、修改或补充,如犯罪形态、* *共犯、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是关于犯罪构成某一要件的特殊问题。考试中变得困难的问题,如区分犯罪预备、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可以通过搜索其客观要件(行为)或主观要件(愿不愿意)来解决。刑法的全部分则只是一个犯罪的构成在具体犯罪中的展开:但其中有些是基于对具体犯罪的一般规定的认识,一般犯罪可以凭借上述理论解决;稍微记住一些特别的规定并不难。所以,学习一个犯罪的构成,就是学习刑法,要愿意在这部分下功夫。学刑法的时候,我把一半以上的精力都花在了一个犯罪的构成上。我看了几遍,然后把要点抄下来,背下来。刑罚论理论不多,只看要点。
刑法分则主要针对几类犯罪,即“共同犯罪和数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违反军人职责罪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为出题概率小,分值低,出大题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对于其他犯罪,重点是财产犯罪(侵犯财产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职务犯罪(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其中,要特别注意区分类似的犯罪。
民法。民法的研究应以民事法律关系为线索,整个民法大多是民事法律关系各要素的具体发展。法律规范是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前提,法律事实尤其是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关键。法律行为的核心是意思表示,民法中蕴含着意思自治的概念,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大多与此相关。如果行为因欺诈或胁迫而无效,那是因为意思表示不真实。无论复习还是考试,只要抓住这条线索,明确各知识点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的位置,很多问题就会变得简单明了。比如案例分析的题目,好像很复杂。其实只要搞清楚民事法律行为,答案就出来了。
法学。首先要注意基本概念,比如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法律制度等。其次要关注热点问题,比如依法治国,法律与经济的关系,政策与道德的关系。但对有争议的问题不必太在意,除非总书记有专门论述或写进十六大报告。比如司法独立,司法权的性质,只要记住“正义即判决”就行了,作者关于司法十大特征的长篇大论也只是一家之言,不必理会。
宪法。重点是宪法、国家机构和基本权利的基本理论。基本理论和基本权利主要集中在概念和宪法规定上。国家机构主要考条文,最好熟悉宪法条文。宪法考试的论述题不太可能给,因为重大法律问题往往同时是宪法学问题和法理学问题,不可能在一张试卷上重复考试。宪法的热点,因为刑讯逼供和人身损害赔偿问题严重,要关注人身自由;因为宪法诉讼,要重视宪法监督,尤其是外国制度的引进;因为人大换届在即,所以要关注选举制度。
中国法制史。几千年来,中华法系的内容太多,没有理论体系,复习起来似乎很难。其实了解了研究中国法制史的目的之后,重点就凸显出来了。学习的目的有二:一是了解中国法制的辉煌,树立民族自豪感和牢固树立法治国家的信心,关注中国法制史上的成就,如唐律、“五听证”、三庭会审、马锡五审判等司法方法;另一个目的是批判历史的糟粕,消除封建主义的遗毒,如“七果”、心服、八股等。没有必要在一般条款上浪费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