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意思?
临沧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收到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提出审核意见,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凭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区民政部门。
临沧公租房申请条件为1。申请人已取得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临沧公租房申请条件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临沧公租房申请条件3。在当地无房(含无自有房产、租住公房和工作单位安排的临时住房,下同)或自有住房和租住公房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36平方米或12平方米。
临沧公租房申请条件4。申请时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区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证件或者其他证件、证明以及是否属于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审核。
申请人为残疾人的,需会同区残联审核残疾人证,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区建设局。
在临沧申请公租房并不难。区建设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市房地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