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性和违宪性的区别
违宪与违法的区别在于:
(1)违宪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国家机关和公务人员。他们是掌握一定权力的统治者,也可以是政党、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一般违法的主体主要是有责任的自然人,也就是公民。当然,国家机关、政党、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成为行政或民事侵权的主体。
(2)违宪行为侵犯的客体有两种:一是国家机关的职权关系。比如,根据我国宪法,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但地方性法规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必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这里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不违反宪法并报备案是职责。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如果与宪法相抵触,或者不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就宣布生效,就侵犯了宪法确定的职权关系。再比如,县人民政府的局长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乡人民政府的乡长、镇长由乡人大任免。但在一些地方,以改革的名义招聘局长、乡长或随意调换乡长的工作是违宪的,侵犯了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另一个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例如,根据我国宪法,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中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然而,一些国家机关在招聘公职人员时,一些企业和机构在招聘工人时公开歧视妇女,使妇女在就业中处于与男子不平等的地位,侵犯了宪法保障的平等权利。
(3)违宪造成的危害大于违法造成的危害。违法往往会对特定的人、事或行为造成直接的伤害。即使是最严重的违法犯罪,也是伤害或者杀害了某人,后果当然是严重的,但危害后果总是相对局部的、个体的。但由于违反宪法的特殊性,其危害一般要广泛和深刻得多。一旦发生,将直接影响和干扰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比如一个国家机关制定了一个违宪的法律文件,这个违宪行为的影响会影响到所辖区域内的所有公民、企事业单位。
(4)对违法行为进行追究的一般是司法机关,尤其是司法机关。世界各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有三种:一种是普通法院审查制度,即由审理刑事和民事案件的普通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第二种是代议机关审查制,即议会或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第三种是专门机构的审查制度,由宪法法院或在普通法院之外设立的宪法委员会行使违宪审查权。
(5)违反法律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应受到相应的刑事制裁、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但违宪导致违宪责任,相应的,进行违宪制裁,罢免违宪领导,撤销违宪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