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退学?
可以,研究生可以退学。
研究生退学的步骤:
学校决定研究生休学或研究生休学申请被批准后,研究生院培训处教育管理科或研究生院管理科教育管理科将休学决定或申请表复印件送研究生院(系或所),并通知研究生院管理科备案。学院(系、所)负责通知研究生本人。
休学研究生接到通知后,到研究生院培养部教学管理办公室领取《某高校研究生休学手续通知书》(以下简称《休学手续通知书》)。
休学研究生持《休学手续通知书》,到学校相关部门逐一办理休学手续:1。保卫处:户口,有本校户口的研究生,办理迁入手续;2.财务部门:办理相关财务手续,停止发放奖学金、助学金;3.档案:办理档案移交手续;?4.党委组织部或团委:办理党或团委关系转移;?5.图书馆:归还借出的书刊,上交借书证;?6.校医院:交出诊断书;7.房管中心:还房,借家具等物品;8.院(系、所)办公室:归还借出的资料、物品,办理相关手续。
学校有关部门应及时在研究生信息库中修改或注销已退学的研究生信息,并在退学手续通知单上盖章确认。
办理完上述手续后,退学的研究生应在收到退学决定或研究生退学证明前,将退学手续通知书交回研究生院培养部教学管理办公室。
研究生院培训部教学管理办公室将《退学手续通知书》一式两份分送教育管理办公室和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事务处备案。
休学的研究生应在决定或批准休学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上述手续并离校。
已休学的研究生因故不能办理休学手续,可以请他人代为办理。
休学一个月以上的研究生未办理休学手续的,由研究生院培训部教学管理办公室通知其所在院(系、所),所在院(系、所)负责通知学校有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