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概述

第一条组织名称

这个社团的全称是“吉林大学学生会”。

第二条组织性质

吉林大学学生会是在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工作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3条组织宗旨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4条组织原则

吉林大学学生会各级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基本任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有关精神,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第六条工作目标

吉林大学学生会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学生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合格人才,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努力开创全新的学生工作格局:

(1)学校相关部门和学生以学生会为组织媒介,定期沟通,积极解决问题的维权服务体系。

(二)积极参与学校的发展建设,完善内部制度,严格执行民主管理制度。

(三)多方联系、定期培训、定点认证的培训认证制度。

(4)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发挥社会精英作用的社会沟通、信息交流、真诚合作的社会服务体系。

(五)定期组织、形成规模、打造品牌的文化活动体系。

(六)积极沟通、互通信息、精诚合作的交流合作体系。

第七条工作原则

忠于职守,相互尊重和信任,积极参与策划,努力付诸实践,加强信息沟通,不断创新思路。

第八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吉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团体会员身份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吉林省学生联合会。

第二章成员

第1条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按照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对吉林大学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

(三)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会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害或不公平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

第2条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学校和协会的荣誉和利益。

(三)努力学习,刻苦锻炼,积极主动,注重实践,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四)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吉林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是吉林大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条吉林大学学生会主席团由在学生会担任部长级以上职务的成员组成。

第三条吉林大学学生会主席团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团对学生会重大事项的决定采取投票制。

第四条吉林大学学生会主席团的职权是:

(1)决定讨论和修改章程。

(2)监督章程的实施。

(三)审议通过重要提案的报告。

(4)选举吉林大学学生会新一届主席团。

(五)主持吉林大学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六)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和调整吉林大学学生会职能部门和提名任命部门负责人。

(七)领导和监督吉林大学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指导和协调吉林大学学生会的活动。

第五条吉林大学学生会主席(1)主要负责学生会所有内外工作的全面领导,主持主席团工作,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代表吉林大学学生会。

第六条吉林大学学生会主席空缺时,由常务副主席临时代理主席主持工作。

第七条吉林大学学生会秘书长(1,吉林大学团委聘任专任教师)代表团委具体指导吉林大学学生会工作。

第八条常务副校长(65,438+0)、校区校长(6)、副校长(若干)协助校长完成工作。

第九条根据校园工作的需要,建立校园学生会作为学校学生会的分支机构。

结构,接受学校学生会的领导。各校区学生会主席也是校学生会副主席。各校区学生会常设机构由各校区自行决定,各校区学生会主要干部的变动必须及时报学生会备案。

第十条吉林大学学生会副秘书长(若干名)协助秘书长主持工作,直接对秘书长负责,必要时可兼任部长职务。

第十一条吉林大学学生会下设秘书部、维权部、宣传部、学术部、文体部、联络部、培训部、女生部、少数民族部。部长(1)负责各部门的日常工作。

(1)秘书处

协助主席团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内部人事管理和办公室管理;负责学生会文件和会议纪要的收集整理,并归档;负责记录和整理学生会内部成员的工作表现,并进行量化考核;负责年终对学生会内部成员的奖惩;负责编写吉林大学学生会工作简报;负责定期组织学生会干部的培训和实践;负责财务报告等工作。

(2)权利保护部

负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与相关部门沟通,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根据不同的学生群体,开展有针对性、有影响力的特色活动。

(3)宣传部

宣传部下设媒体中心和网络中心,各设一名主任,受宣传部部长统一领导。

媒体中心:负责学生会活动的新闻稿件和会议资料的编辑整理;负责传达党中央、共青团中央颁布的最新重要文件精神;负责通过各种渠道向全体同学汇报学生会的工作动态;负责吉大先锋的写作和编辑。

网络中心:负责收集、分类、整理、保存各方面的活动信息;制作和维护学生会网站并更新信息;通过网络加强对外联系;为学生会的宣传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学术部门

负责开展演讲、讲座、学习经验交流等学术活动,提升校园文化的学术氛围;负责组织筹备吉林大学“先锋论坛”,成功人生论坛系列活动,考研状元颁奖。

(5)文化体育部

负责策划和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繁荣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配合学校体育教研中心组织各类比赛,负责各类大型活动的服务;与校内外兄弟院校、文艺团体沟通合作,增进文化交流与沟通;在特殊纪念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6)联络部

协调学生会组织与校内外组织、机构的联络工作。负责与社会各界和兄弟院校的联系,接待来访和来访者;通过各种合法有效的途径拓宽学生会的资金来源;有选择地联系校企和校外优秀企业开展活动;负责吉林大学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

(7)培训部

旨在加强内部作风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主要有四大功能:内训、作风建设、经验借鉴、素质养成。通过与本部等部门合作开展各种素质提升活动,达到增强学生会内部凝聚力,提高学生会成员综合素质,改善学生会成员对外形象,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的目的。

(8)邵敏部

少数民族部以“丰富少数民族学生文化生活,维护少数民族学生合法权益”为宗旨,致力于搭建少数民族学生与学校的交流平台,营造积极、平等、团结的校园氛围,展示具有民族风情的校园文化。以“同乡会”为媒介,关注少数民族学生在生活、学习上的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以“民族文化节”为窗口,传播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促进各族学生相互理解和尊重。

(9)女生部

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基础上,关注和保护女大学生的身心健康,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服务工作,为全校倡导健康、文明、进步的校园风尚,开展关爱、服务女生、展示风采、提高素质的专项活动。帮助女生学会如何寻找自我价值,完善自我,充实自我,增强自信,努力成为优雅、健康、自信、智慧的优秀女大学生。

(十)心理系

心理系作为一个新成立的系,以“关爱学生心理健康,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为宗旨。研究当代大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通过一系列心理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增强学生心理健康意识,提高心理素质。主要负责Lietome的大型心理益智娱乐活动。

第四章基本制度

第一条选举制度

我们将实行普选制。想参选的人首先要填写申请表,写明相关信息,准备竞选材料,按时参加竞选。你必须遵守竞选中的相关规则。

第二条例会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协会实行例会制度,即定期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各职能部门定期召开部门工作会议。通过例会总结前期工作,讨论下一阶段工作,做出安排。

第三条考勤制度

秘书处部门负责监督各部门人员的出勤情况,并将各部门的出勤情况及时反馈给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休假制度

委员要参加会议和活动,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的,要提前请假。各职能部门可以明确请假事项。

第五条评估体系

对违反校规校纪或严重扰乱学生会正常工作秩序、影响学生会形象或工作不积极者,经上一级领导半数以上同意,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开除党籍等处分。

第六条监督制度

一.自上而下的监督

(一)学生会接受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学校团委的指导。

(2)学生会主席团通过定期的工作总结,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各部门的表现。

(3)秘书处部门将通过期末干部军官考试督促全体成员。

第二,自下而上的监督

(1)吉林大学全体教职工和学生有权对学生会的工作、经费使用和学生干部进行监督。

(2)会员发现有违反吉林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的行为,可以向上级纠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向学校学生会主席团提交书面材料反映情况。

第五章金融体系

第一条财务管理部

学生会的财务由主席团统筹管理和协调。秘书处部门负责具体事务。

第二条金融监管范围

学生会的财务管理包括团委拨款和社会赞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财务报告人

(一)由财务负责人(秘书)主持学生会的日常财务申报和审批工作,并由秘书处派专职秘书协助工作。

(二)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和申报,并向财务负责人汇总。

(三)校区主席负责各校区财务项目的审核和申报,并汇总给财务负责人。

第四条财务报告程序

(一)各校区财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校长根据校学生会主席小组的工作安排和实际情况编制预算,提交校学生会主席团审议。

(2)活动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和校园主席需要汇总财务票据(必须是正规发票并注明经手人)和明细结算账目给财务负责人,团委负责老师审核报销。

第五条财务申报和审批

(1)系主任和校区校长申报的预算需要学生会主席和学校书记签字才能生效。

(2)如举办活动需提前预支大额现金(500元以上),可书面报学生会主席、书记审批,现金由主管老师支取。

(3)紧急情况下,在无法找到学生会主席和学校书记签名的情况下,副校长可以直接通知学校团委负责老师提取资金。事后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主席团作出说明,由秘书处存档。

第六条财务档案

申报过程中应编制财务预决算一式两份,秘书处部门负责统一归档。

第七条金融监管

(1)主席团监督学生会整体财务收支,监督学生会各部门及活动中的具体开支。

(2)秘书处指定专人负责学年财务审核。

第六章章程的效力

第一条本章程须经出席吉林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的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后生效。

第二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为保证章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今后如因新问题、新情况需要修改章程,由吉林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提出修改意见,经吉林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补充条款

吉林大学学生会应急预案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国内外发生的严重破坏我国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危害我国国家利益、严重危害我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危害我国学生权益的突发事件。

第二条吉林大学学生会秘书部应密切关注本预案第一条规定的突发事件,并在第一时间向学生会主席报告。

第三条吉林大学学生会主席根据实际情况权衡事件的紧急程度,及时向团委汇报,召开学生会主席团会议,指派专门小组对事件进行进一步调查了解。

第四条调查组应当在最短的时间内独立完成对事件的调查和了解,并向学生会主席团提交报告,报告应当符合事实,详细准确。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团召开紧急特别会议。学生会秘书长(兼任团委老师)传达党委的指示精神和团委的具体指导,并结合调查组提交的调查报告,帮助学生会主席团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第六条解决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根据学校党委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团委的指示,符合学生会的规章制度,确保解决及时、适当,符合学生的根本利益。

第七条学生会主席应当根据学生会主席团制定的解决方案,以最快的方式安排和督促学生会相关成员开展最有效的工作。

第八条为慎重起见,学生会成员应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是非感。在主席团没有拿出正式的解决方案之前,学生会内部的所有部门和个人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地点对敏感问题说三道四或做出不当行为。

第九条学生会成员违反本方案规定的,报学生会主席团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在按照解决方案开展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在学生中宣传党和国家以及学校党委的有关指示精神,配合学校的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