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参加高考有哪些优惠政策?

1,落实国家普通高考优惠政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全国高考总分上加10分。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可增加20分。退役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落实国家考研优惠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退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并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3、做好入伍前已考入高等院校的退役士兵的入学和转业工作。对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录取资格或学籍的退役士兵,允许其在退役后2年内入学或复学,并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

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入学后或复学期间,可直接获得学分,无需参加军事技能训练。毕业后参加国防生、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军官选拔的优先考虑。

4、积极引导国家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学校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纳入各地高职单独招生范围。

5、实行高职(专科)毕业生接受普通本科教育后服义务兵役。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部分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应从普通高校起点举办本科教育,应采取单独计划、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方式,在本省(区、市)招收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资格的退役士兵。学生通常在学校学习2年。

——专科起点本科教育招生计划在国家批准的各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中单列,一般不超过当年持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退役士兵人数的30%。

6.积极做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制度改革试点退役士兵招录工作。退役士兵是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制度改革试点的重点招录对象。试点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学制2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将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考生报考,即定向、固定单位。学生毕业后按照录取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中西部地区及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对服役期间获得个人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报名和就业。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飞行员班,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10。

扩展数据:

加大成人高校招收退役士兵力度

1,执行加分政策。退役士兵可参加全国成人高考,省招办可为考生考试成绩加10分。

2、高考。已被征集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可凭本人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士兵退伍证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成人高校。

参考资料:

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网-关于退役士兵学习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