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申请廉租房找那个部门的职能。

一是条件:对双困家庭、最低收入家庭中无房户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或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必须保障廉租住房。核定保障家庭现住房面积时,保障家庭人数的自有产权住房面积和租住公房面积应合并计算。使用面积折算成建筑面积时,可乘以系数1.33,以民政部门出具的城市低保中确认的保障人口为准。\r\n 2。申请材料:申请人向办理低保的街道、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荆州市中心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1。书面申请报告;2.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证明》及区民政部门的检查意见;4.办理低保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及核查意见,连同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房租收据(复印件)或无房证明;5、市房改办出具的房改和享受货币化补贴的证明;6、烈属证、残疾证、特殊困难等证件;7.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廉租办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示,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可取消其保障资格。\ r \ nIII。涉及部门:荆州市房管局、民政局、财政局、物价局、街道办事处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可以先在所在区域的街道办事处申请廉租房,街道办事处完成受理和初审。民政局将对最低收入家庭的资格进行认定并予以批准,房地产管理局和民政局将对已享受廉租房政策的家庭进行年审。\ r \ nI希望我能帮助您。详情请咨询当地街道办事处和荆州市政府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