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特岗教师参加考研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1年特岗教师学习教育硕士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11年起开展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在特岗教师学习教育硕士工作。

《通知》规定,服务期满后保留特岗教师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的报名条件为:

1,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

2.参加中央特岗计划和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的地方特岗计划,服务期满后继续在地方学校任教;

3、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1次考核优秀。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考虑。

扩展数据:

1,报名时间

特岗教师招聘信息一般在每年的五六月份发布。经过考核、培训等一系列招聘程序后,于9月前到分配的中小学报到,正式上岗。

2、特岗教师待遇管理

特岗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由县级人事、教育行政部门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年聘期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特岗教师的管理和考核。评估每年进行一次。

对成绩突出、表现突出的特岗教师应予以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对不适合继续从事教师工作的,应按合同约定予以辞退,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福利待遇。

特岗教师在聘用期间,其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留在原居住地或迁入聘用地市县;档案关系转移到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特岗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