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师专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开展在职教育硕士是对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系统性、高层次的学位教育,目的是加强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和业务水平高的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面向基础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开展在职教育硕士是我国改革的方向,也是促进师范院校学位工作结构调整、加大为基础教育服务的重要举措,对培养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骨干教师、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我国* * *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3)经过两年及两年以上(高职高专毕业至2009年9月1,下同),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5)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可再次申请硕士学位,但只能申请委托或自费的硕士学位。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生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才能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名前需征得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8月31969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自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6.国家承认的大学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及以上,业务优秀,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并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是单位培养或委托的在职人员。

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及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并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他是本单位委托的在职职工。

(3)符合上述(1)或(2)条件者,可报名参加相应的教育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或单项考试(考试科目按教育类别设置)。

二、考试时间

国考时间:65438+每年10月中旬。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语(英语、日语、俄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5门课。

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外语(英语、日语、俄语)、教育学、心理学,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专业课考试由各招生单位提出,考试与全国联考同时进行。

考试语言为日语和俄语的考生限于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

第四,招生学科领域

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思想政治、语文、历史、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初等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等15学科领域。

其中,小学教育专业方向限于第一批研究生教育单位(要求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符合培养计划的师资队伍,有基础生源的保障);现代教育技术专业面向中小学从事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师开放。

第一、二批教育硕士培养单位根据办学条件、培养能力和社会需求自主确定招生学科,必须拥有相关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三、第四批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限于已设学科中的3-5个学科,还必须具有相关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各单位每年都需要向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注册招生学科,具体事宜由教育指导委员会另行通知。

五、专业学位代码

42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