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二小可以报考哪些中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体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学校规模和城乡居民分布情况,按照“科学配置优质教育资源、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招生对象、规范招生程序、全面实施阳光招生”的原则,逐步调整工作思路,
第一,小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
1.思茅区户籍且6周岁以上的适龄儿童。
(1)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属于本文件指定区域内的适龄儿童,根据其房产证确定其学区,优先办理户籍和居住地。
(2)随父母户籍落户在祖父母家、父母未买房(以住建局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为准)、实际常住且未迁户口的适龄儿童,可凭祖父母的户口本和房产证确定其学区。
(3)房屋拆迁户:未购买拆迁房屋的无房户,根据拆迁协议,以原户口所在地(原房产证地址)为其学区;重新购房时,新购买的房产要确定其学区;异地安置的,确定其学区安置。
(4)思茅户籍公租房居民:能提供公租房证明、1年以上(含1年,限2020年9月1年前)缴纳相关费用原始凭证和无房证明的,其学区按公租房所在地确定。
参加中心城区(含新时代校区)第一、二、三、四小学划片的本地户籍学生,需提供:①学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与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能证明亲子关系的证件);(2)法定监护人的产权证(或与产权证具有同等效力的购房合同等。);③儿童免疫证;④思茅区小学一年级入学网上报名信息采集表2021;⑤其他相关文件。
2.已在思茅区办理《云南省居住证》且年满6周岁的非思茅外来人口适龄子女。
(1)对于户籍不在思茅区,但法定监护人已在思茅购买房产,并能提供《云南省居住证》、六年社保缴纳记录或六年纳税证明、营业执照(限2015年9月1)的外来人口,其适龄子女在该区入学,其学区范围按房产证确定。
(2)其他外地户籍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安排入读有空余学位且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参加中心城区第一、二、三、四小学划片(含新时代校区)需提供:①学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与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合法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②法定监护人产权证(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