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非京籍毕业生留京问题
分类:【就业政策】时间:2008年3月-16 17: 06: 56点击:4377。
各相关委托备案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2008年引进非京籍毕业生的政策规定,以及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机构和北京市人才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存档单位的计划需求,为积极稳妥做好今年非京籍毕业生引进工作,支持首都重点社会领域服务,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接收毕业生要求:
1,引进非京籍毕业生必须是2008年已申报需求的单位;
2、符合规定的单位必须接收非京籍毕业生,数量控制在本科或研究生发放数以内;
3.符合条件的单位须引进教育部直属高校、其他部属高校、中央和地方设立的高校以及纳入“211”项目的在京高校短期本科毕业生;引进研究生必须按照学用一致、专业与用人单位主业一致的原则进行;
4、引进本科毕业生,英语必须达到国家四级以上水平。参加改革后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要求成绩在425分以上。艺术、体育类专业毕业生,第一外语为非英语语言的毕业生,需由学校就业部门出具外语水平达到毕业要求的证明;
5、引进毕业生,学习成绩应优秀,不能有不及格和补考,学习成绩单应具备全部课程(30门以上);
6、引进毕业生应为2008年应届毕业生;
7.严禁用人单位多岗位申报毕业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在市人才中心引进毕业生的资格,欺诈接待将重点查处;
8.根据北京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各单位应优先接收北京市毕业生。对于引进的非京籍毕业生,要充分了解情况,优中选优,不仅要收,还要留;
9、用人单位必须认真核实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材料中规定的各项必须填写清楚、完整,与申请材料中反映的情况一致。
二。接收毕业生的程序:
1.使用“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完成申报程序。
2.提交材料时间:每周一、二、四、五3月1至6月18(含3月1至3月31春季研究生);
3.申报所需材料和要求:
研究生:
1)《非京籍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一式两份,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打印,各项填写完毕,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日期并盖章;
2)非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www.bjbys.com网站下载,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签字);
3)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表要求注明培养方式;
4)学校教务处出具全部课程完成的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以非百分比形式表示的,应注明相应的说明;
5)接收研究生资料的软盘。
本科生:
1)《非京籍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一式两份,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打印,各项填写完毕,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日期并盖章;
2)非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www.bjbys.com网站下载,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签字);
3)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表要求注明培养方式;
4)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全部课程完成的成绩单(30门以上课程需加盖教务部门公章)。以非百分比形式表示的,应注明相应的说明;
5)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改革后的四级考试,提供四级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425分以上);
6)申报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的毕业生,需附相关证书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7)接收研究生资料的软盘。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单位人事部门凭开户证明到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办理手续。(在安定门人才大厦备案的单位请到三楼北大厅人事代理部303室,电话64401188-326302。3月10日后电话号码变更为64521362/64521363;在劳动人民文化宫分中心备案的单位到文化宫分中心人事代理部报到,联系电话65123394。人事代理部博客:)
三、毕业生就业制度说明
第一步:设置报告年度为“2008年”;
第二步:设置主管单位选择“市人才服务中心”(从选择主管单位的“市政府部门”中,选择倒数第二项);
第三步:选择“毕业生进京审批”申报项目;
第四步:填写公司基本信息。其中包括:
1,“集体户口所在地”选择毕业生未来户籍所在地的分局、派出所;
(注:接收单位档案保存在安定门人才大厦。毕业生户口准备列为人才的,选择“东城公安分局”和“安外街派出所”(直接输入)。
接收单位在劳动人民文化宫分中心备案。毕业生户口准备退学的,选择“东城公安分局”、“东华门派出所”)。
2、“宿舍地址”填写单位地址。
第五步:填写毕业生信息。其中包括:
1.如果“专业”没有,可以选择最接近的专业,在北京市审批表备注栏注明实际专业;
2.“培养模式”必须与学校推荐表中的培养模式一致。
第六步:打印进京审批表一式两份(打印前请核对所有信息无误),然后在“用人单位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盖章;
第七步:生成报表文件,选择要上报的毕业生,将信息导出至软盘,连同毕业生材料一并提交至市人才中心代理部。
注意:在提交之前,请确认软盘可用且未感染计算机病毒!
四、毕业生引进后的管理:
*用人单位应安排好引进毕业生的工作和生活,并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教育毕业生要安心,努力,双方会遵守签订的协议;
*用人单位与引进毕业生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北京市人才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和市人才中心代理部门,并写出书面报告。户口和档案按相关程序办理;
*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到北京市人才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和市人才中心代理处为毕业生办理正式定级手续;
*由于毕业生落户手续繁琐,时间较长(90天左右),用人单位应妥善安排工作,尽量避免安排需要用户卡的工作项目。
附:紧缺专业名单见人事局公告。
北京人才服务中心
北京市人才档案局* * *管理服务中心
200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