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考试作弊考生的处理

法律分析

组织考试作弊罪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帮助的行为,依照规定予以处罚。所谓组织行为,是指以考试作弊为目的,获取考试试题、分析考试试题、提供、使用窃听、窃照器材、传输分析答案、联系考生或者家长的行为。这里的组织范围不仅指组织考生作弊,还包括组织家长。首先是组织考试作弊罪,组织国家考试作弊罪或者为他人作弊提供工具罪。其次是向外界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行为,最后是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的行为,都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将第一款规定的考试试题、答案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用于考试作弊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