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太阳村孤儿院可以收养吗?

可以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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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孤儿院收养儿童的条件

收养人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二)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宜收养子女的疾病;

(3)年满30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差应当在40周岁以上。

第二,孤儿院收养孩子的过程

孤儿院收养儿童应提交的文件

收养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户口簿和身份证;

2、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是否有子女及对被收养人的抚养教育能力等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此外,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还应当提交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能力证明。

(2)孤儿院收养儿童的程序

收养人符合孤儿院收养儿童条件并准备好相关证件后,可以向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儿童。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应当办理收养登记并出具收养证明,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收养弃婴或者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公告后60日,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没有认领的弃婴和儿童,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公告期不计入报名期。

你知道孤儿院收养孩子的条件和孤儿收养孩子的程序后,就可以去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了。别忘了,收养登记前,收养双方必须签订收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日后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