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考研英语课文4第四段无法理解。
11年才考研。因为今年的题比较简单,所以我的分数还可以,82分。
我在做这个阅读的时候,也很疑惑。不知道你是不是也看了张健的书,所以你提到这个我印象很深。
先说说你说的。我当时对神盾局的理解是保护它不受。。。。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南希说的那句话,虽然是直接通过""引用的,但它是用完成时态,而不是惯用的,直到现在仍然非常,非常不可或缺。。。。。所以,我认为,如果翻译成:
南希认为这个原则会让那些医生放心。在此之前,他们一直坚信,如果给病人服用足够的药物来缓解疼痛会加速他们的死亡,他们不能这样做(因为他们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上面的文章中提到,最高法开始承认这个存在了几个世纪的原则,医生们近年来也开始用这个原则为自己的吸毒行为开脱。这样就可以更好的连接语境。另外我看过一个新东方的翻译,意思比这个差多了。
其次,我再瞎说一遍。考研英语主要是阅读,单词和思路最重要。如果你通过了测试,再加上你能做出如此细致的分析。我相信如果你坚持下去,你会取得非常好的成绩。现在,我个人认为你应该重点关注的是从05-11阅读。之前的阅读有点简单过时。现在的阅读,就像你提到的,只靠文字的直译是很难完全理解的。案例越来越多。
最后祝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