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考研历史重点术语解读汇总(二)?

多客制允许官僚宗族占有的佃户免税。他们的大部分房客都是国家给的。例如,政府曾给“600人寻阳耕田”。他们有些租客是自己招的,但是在国内服务不交税。

世袭领导制度

吴栋政权允许由大家族将军领导的士兵世袭。吴栋的士兵不得不为将军们耕种土地,做各种各样的杂活。事实上,他们是将军们的农奴。

魏晋南北朝权贵家族的依附人口称为三部曲,原指士卒。汉魏时期有私佃户担任司歌,司歌多由主民耕种。晋南北朝时期,卜曲成为依附者的称谓。

以谈为主谈魏晋名士,对本与末、有与无、动与静、一与多用、言与意、自然与名教等诸多哲学命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说话有一套既定的程序,说话通常会有一个对手引起争论。一个论点要么是反驳,要么是讨论。一般情况下,辩论的双方分为主体和客体,数量不限,有时两个,有时三个,甚至更多。谈话的座位叫“谈”,谈话的术语叫“谈”,讲话的引用叫“谈”,谈话的语言叫“谈”。在交谈的过程中,一方就主题提出自己的见解来建立自己的论点,另一方则通过对话,提出“难题”来推翻对方的结论,建立自己的理论。在与对方讨论困难的过程中,其他人也可以对讨论的话题发表赞成或反对的意见,这就是所谓的“谈帮助”。讨论到最后,要么主客和谐,握手言和,要么各执一词,于是有人出来调解,暂时结束讨论,这叫“一次”,以后可能还有“两次”、“三次”,直到得出结论,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东晋南朝的土端,废除华侨县,将华侨纳入户籍,称为土端。华侨县县无划界,华侨一律免转。华侨姓士绅广占乡村,藏匿人口,朝廷当日征税。东晋时,咸和帝开始实行这种方法,并在咸康七年(341)上书核实户籍,使下面所有的诸侯和庶人都正式废了。爱帝兴宁二年(364年)三月初一,桓温强制割地查户,史称“耿旭割地”。安帝艺兮九年(413),刘裕再次申请前敕,取消白籍,并侨郡县。此后,南朝的世代也断过几次。不管华侨是不是土著,我知道书和土是一样的。

北魏初年,在宗主国的监督保护制度下,政府无法掌握辖区内的户籍和田地数量,也没有办法征收赋税和徭役。太和九年(485),孝文帝下令实行均田制,历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朝,于唐建中元年(780)废止。均田制是由代北实行的口头指令田演变而来的,其主要内容如下:1 .男15岁以上,收40亩露田,女收20亩露田。当他们分享暴露的田地时,会给他们两倍或两倍,以防他们死了或活到70岁,他们必须暴露在官员面前,而桑田是世界级的田地,没有必要归还给官员。按规定,桑园要种植一定数量的桑树和桑园。二、开田、桑田不准买卖,但“有利者得卖利,不足者得买不足。第三,奴婢接收土地的数量和方式与农民相同。他们可以得到一头壮牛和30亩地,但不再给桑园。四、地方官以在职面积赠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别驾各八顷,县令、县丞六顷。新旧交接时,不允许出售。均田制一开始就是为了支配土地,平均地权。然而,由于地主拥有大量的私人奴婢,而且他们隐瞒了更多的土地,分配的土地超过了法定限额,农民获得的土地不能达到应有的数额。但均田制在当时仍有积极意义,如规定每户占有土地的数量,禁止买卖等。这些规定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权势家族对土地的兼并。国家开放批地,可以吸引权势家族控制下的流民和依附农民,有助于开垦荒地,发展生产。自耕农的增加和户籍的增加,有利于国家收税和转移徭役。

官兵制度官兵制度是一项古老的军事制度。它是西魏宇文泰所建,历经北周、隋至初唐。这一制度越来越完备,到了唐天宝年间被废除。政府军士兵一般指军政府的士兵。西魏三年(537),宇文泰为朱郭将军。第八年(542年)初设第六军,先后以、袁鑫、李弼、杜、赵贵、于禁、侯默、为柱国将军,宇文泰为全军总司令,督中外军。袁鑫是魏帝的至亲,所以心平气和地禁魏。其他六人,分别统率六军,各有两名将领,禁止分头出行,以便爪牙派出抵抗侵略。此外,每个将军下面还有两个办公室。任何一个24人小组长都是24人军队。各团,仪同二人,自督,不编户贯。十五日,门柱将戟,警察白天巡夜。十五日教旗练战。没有他,每个士兵只有一把弓和刀,每个月都要检阅。一把戟和弩,官员给了。给鲜卑将军复姓,让他手下的士兵都用将军姓,这是政府军制。

诸国柱是北朝武官的称呼,源于旧制。最初是保卫首都安全的将军,后来是中央政府的最高武官或功勋官,也称为上诸州。北魏、西魏都是朱郭、上主将军统率府兵。北周的时候,朱郭是最高荣誉,* * *买下八柱国,都是皇帝信任的。每个纵队有两个将军,掌管全国禁军的精锐。在隋朝,分别设立了商和朱来奖励大臣们的功绩。

唐高祖开始制定唐朝的法律,并在唐太宗时完成了修订。唐太宗命孙昌戊己等人逐条解释法条时,称为“法条疏”。法律法规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疏与法合称“永慧法疏”,后称“唐法疏议”。《唐律疏议》是中国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法典。

从宪宗到玄宗的40多年间,朝臣分为以李德裕为首的贵族官僚和以牛森儒、李宗敏为首的庶民官僚两大集团。他们各自组建党派,互相争斗,这是一场大灾难。史称“牛李之争”或“朋党之争”。原来,在宪宗元年间,李德裕的父亲李继孚主张与藩镇作战。布衣出身的进士牛僧孺、李宗敏等。竭力反对对缓冲区过于强硬。李继父生气了,拒绝了,牛和李成了朋友。后来,李德裕被任命为翰林学士,书法不好的李宗敏曾嘲讽其父季复,通过科举控告牛僧孺等人贪污,并将李宗敏贬为建州刺史,十余人被贬。僧尼得势,反过来又放逐了李德裕一派。于是牛、李各自做了宦官,党争分歧,使国家缺臣废国,加速了唐朝的衰亡。

宦官掌握了中央皇军的军权后,地位更加巩固,权力扩大,以至于操纵官员的任用,掌握了废帝甚至杀帝的权力。宦官专权的局面就形成了。那时候的官员当然大多臣服于宦官的权势,看他们的眼色行事。但也有站出来抗争的。唐朝时,朝臣的衙门多在皇城,宦官住在宫城,宫城在宦官衙门的南面(宫城内)。因此,南丫被称为朝臣,北四被称为太监。南衙与北司之争,是朝廷官员与宦官之间的冲突与斗争。宦官的专制权力不仅威胁到皇权,也引起朝臣的反对。所以当皇帝和臣子想要有所作为的时候,必然要和宦官斗争。其突出的事件有“二王八马”事件(永贞变新)和“甘露变”。

庄田也指隋唐时期封建皇族、贵族、官僚、地主、道观所占有的土地业。又称田庄、其他行业等。开元、天宝时期,地主和官僚住宅周围的田地不断扩大,庄田或庄园的称号被广泛使用。建中元年(780)两税法实施后,农田成为土地占有的主要形式。在唐代,地主一般将农田出租给农民耕种,收取地租。租田的农民一般被称为“庄客”和“田可”。他们必须把收获的粮食的一半以上作为地租付给地主。他们对房东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要承担一些临时劳动。有些庄客还得做些手工。庄田产品多用于自给自足,少数也有销售。

三监灭商朝后,之子吴庚受商朝任命,以之弟为监,以之弟蔡叔为代理,太和之弟霍叔为监。管叔、蔡叔、霍叔合称为三监。相传吴王封吴庚、为雍、蔡叔为魏、为鉴,合称三监。

西六师、殷八师,西周时在周宗濠井有六个师,主要防守西土,士兵来自周人,故称西六师。后来在平叛过程中,周公认为有必要扩充州直属武装,于是收编了第三监区武装,建立了第八师的军事编制。部队由周人和殷人组成,第八师的驻防地区在殷,故称“殷第八师”。后来因为长期驻扎在成州,又被称为“成州第八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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