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公租房政策如何?

曲靖公租房政策是什么?根据宪法规定,十年浩劫中没收的私有房屋,应当全部确认原主人的所有权,并将财产返还给主人。

对于自住住房和租赁住房,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根据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逐步解决。

目前首先要解决的是私房公占和原有自住房屋受到挤压后,现在居住困难的房主问题。

做好腾房计划,业主先解决生活困难,不困难的慢慢解决,分阶段实施。

曲靖公租房政策1。单位和个人占用私人自住房屋的,必须坚持谁占用谁腾退的原则。

原占用单位已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的,由现占用单位负责腾退,双方遗留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不得以任何借口相互推诿。

房屋腾空后,由占用单位负责必要的修缮,然后归还原主。

曲靖公租房政策2。所有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占用的私房,都要争取在今年年底前腾出来,不得拖延。

“三站两代一”占用的工厂、企业、学校和私人住宅,要制定退房计划,分期逐步腾退。

其中,“三高”、名人、华侨居住的房屋将于今年年底前腾空,归还原主。

曲靖公租房政策3。原房屋已改建或改建为生产经营用房的,现居住单位可另筹房屋安置业主房屋,原房屋由现居住单位按房管部门规定以固定价格购买(不属于落实私房政策,任何单位不得保存房屋)。

曲靖公租房政策大家都清楚了吗?职工个人占有私有住房的,无论是房管部门安排的,还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安排的,还是本人自用的,都应视为无房户,由职工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安排其住房,并将所占住房尽快归还原主。

其中,对现在住房非常困难的“三高”、名人、华侨、房主的房屋,要优先安排,争取今年年底前基本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