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古代文学考研少人政策
培养坚决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研、教学、管理或独立承担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阅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生毕业后必须按约定回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第三,学生范围和招生对象
1,12西部各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等七省(含享受西部政策的张家界一县两区)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训基地、少数民族大师基础培训学校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四、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招生计划为122人。计划招生专业和学位类型向理工科专业和应用类专业倾斜,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其中汉族考生比例不超过10%。
动词 (verb的缩写)应用条件
1,拥护中国* * *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目标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回本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后可以毕业的本科生,须在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3)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教育两年(自毕业至9月2017,1,下同)及以上,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方可报考,且须符合以下条件:①修完6门及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并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2)公布的本科层次专业3000个。
万字以上的学术论文。(3)同等学力人员只允许报考本专业,不允许跨专业报考。④同等学力考生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为报名点(代码:6122),并在陕西师范大学确认报名和考试。我校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在其他报名点报名参加考试。⑤同等学力考生在我校报名时必须提交能证明其学历的材料原件。⑥同等学力的考生复试必须尝试两门本科主要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报考须符合前款第2、3、4、5、6项条件,并须提供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课程的成绩单(由教务处提供)。
(5)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研究生报名前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入学前办理原学校退学手续。
(6)在境外取得的学历证书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7)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教育管理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者;或者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后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达到与大学专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4.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5.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调剂考生不予录取。
不及物动词注册和考试
(一)考生应参加2017年在中国招生的硕士研究生统一报名招生考试。
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所在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同等学力除外)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区、市)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时间:2016 10 10月10-31每天9:00-22:00。
报名时间现场确认:请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
初试时间:2065438+2006 65438+2月24-25日。
(2)具体注册程序
1.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下载《2017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非在职考生须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意见”栏并加盖公章;在职考生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意见”和“本单位(在职考生)意见”栏内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并按要求将表格送相关部门。
请考生将此表(1份)于115前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寄地址:陕西省xi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710119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接收的“网报校验码”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当场确认报名。
七。复试和录取
1.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
2.我校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教育部确定的基本复试分数线,充分考虑学生来源省份和地区的人才需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3.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不予录取,本计划内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外录取。
4.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都是定向的,必须签订定向协议。在职考生与其所在单位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学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考生签订协议后,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非全日制研究生考生的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招生单位。在职考生不转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在党群组织关系基础培训期间转入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入招生单位。毕业后,学生将返回目标地区或单位就业。
八。其他人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学制原则上按各招生单位专业要求执行。被录取的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础训练基地集中进行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训练(基础训练点另行通知)。符合我校确定的总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考生,可免试一年基础强化训练,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其他被录取的研究生必须接受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训练,重点补上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考试合格后进入招生单位开始硕士课程。
2.对在报名和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查实,均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学生在校学习(含基础训练)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按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支付。各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规定的奖励和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和资助,确保其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