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5438+2004山东谢赫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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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学校201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精神,结合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规则一。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谢赫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规则二。学校招生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规则三。学校招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介绍

?第四条?学校名称:山东谢赫大学?学院代码:13324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庆忌路6277号(郭店校区)?邮政编码:250109

?济南历山北路3号(黄台校区)

济南市历城区姚强镇(姚强校区)

第六条?学校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教育程度:本科和专科(高职)

?成立时间:2011年4月。

?办学体制:民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招生对象:2014年参加高考的学生。

第七条?历史的发展

学校前身创建于1993。2003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济南谢赫职业技术学院成立。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山东谢赫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顺利通过教育部、卫生部医学专业教育评估,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高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2014年被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授予省财政支持的著名民办本科教育建设单位。

第八条?办学的基本条件

学校有14069本科生和专科生。校园面积1,480.5亩,学校建筑面积41.7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654.38+0.3亿元,多媒体和语音室6670个座位,教学用计算机3585台,形成了完善的校园网络系统。现有纸质图书1.62万余册,电子资源27.5TB,各类期刊3519种,拥有自动化图书管理系统和功能齐全的电子阅览室。是“中国知网(CNKI)数字图书馆示范单位”。

专任教师81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86人,博士、硕士391人。拥有省级教学团队4个,全国模范教师和省级名师4名,1个省级教学管理先进集体,2个省级教学管理先进个人。

有工程训练中心、机电实验中心、建筑工程实验训练中心、计算机实验训练中心、经济管理实验训练中心、医学实验训练中心、学前教育实验训练中心和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等8个实验训练中心,258个实验室。职业技能鉴定站4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36个。工程训练中心是山东省企业实训基地,拥有单价10万元以上的实验设备173套,单价百万元以上的五轴立式加工中心、激光切割机等贵重实验设备。建筑工程实验实训中心拥有价值165438+10万元以上的千吨级电液伺服压剪试验机,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共建的PKPM模拟教学实验中心,先进的GPS测量仪器,33台全站仪。经济管理实验实训中心拥有高度仿真的会计、旅游、物流实验实训室,先进的三维导游仿真实验实训室。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山东省“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山东省企业实训基地1个,职业技能鉴定站4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计划。

第九条?部门设置

学校现设有10个二级学院(系),包括机电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护理学院、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基础部。

第十条?教学和科研成果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注重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以科研促进教学,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国家精品课程1,国家精品资源1,省级特色课程4门。承担10省级教改项目。承担省级科研项目25项。获得中国解剖学会科研成果二等奖1,三等奖1。被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科研管理先进集体”。

?近四年来,学生在国家和山东省组织的高校技能竞赛或科技竞赛中获得国家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9项,省级一等奖11项,二等奖16项,三等奖30项。

第十一条?奖励和资助政策

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帮助贫困家庭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困难。(1)开辟“绿色通道”:新生入学注册时,经济困难学生可先注册入学,再申请减免或缓征学费。(2)助学贷款:根据国家规定,学生每学年可申请不超过6000元的贷款。(3)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名品学兼优的学生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品学兼优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家庭困难学生个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放。平均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档次。昭阳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品学兼优学生每人每年4000元;“同心荣耀教育行动”资助5000元。(4)勤工俭学:学生入学后,学院通过个人申请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学校自成立以来,每年投入近300万元,为所有学生提供免费开水和免费洗澡。为11200多名贫困家庭学生减免学费。

第十二条?就业指导服务

学校把毕业生就业放在重要位置。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了涵盖就业调研、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培训、跟踪服务等“五大模块”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每年举办大型供需洽谈会,根据需求组织专场招聘会。与全国数百家大型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建立了紧密合作,签订了订单培养协议。让每一位毕业生都能与用人单位面对面交流,你不出校门就能了解职场动态和行业需求,为毕业生就业创业搭建了广阔的平台。

根据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毕业生可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西部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义务兵役征集”等项目。自主创业的毕业生还可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扶持政策;贫困家庭毕业生可获得6000元“启航工程”就业创业补贴和500元起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第十三条资格培训

学校是山东省职业技能人才鉴定基地,OSTA考点,中国物流职业经理人资格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项目定点帮扶单位,中国人文学者协会山东授权考点。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开展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目前,对电子商务、理财师、营销员、营养配餐员、牙科技师、育婴师、物流工程师、中药配药员、医用商品购销员、土木建筑工、程序员、电子设备装配工、数控车工等56个工种开展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使学生毕业时至少获得一个职业资格证书,提高了就业竞争力。近年来,学校学生参加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的通过率达到99%。

第十四条人员培训模式

学校围绕提高学生综合竞争力和就业质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大学生的不同特点,因材施教,实施分类教学管理和指导;根据经济社会人才需求,采取“双线、双课、双证、双高、双文化、双流程”的“六双”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产学结合的道路,加强校企合作,促进工学结合。先后与海信集团、海尔集团、联想集团、中国重汽集团、青岛澳柯玛、三角轮胎、华东数控等136家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开展订单式培训,打造人才培养和就业“直通车”。

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澳大利亚、韩国等13个国家和台湾省17所高等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开展了广泛的学术和教育交流。目前,学校已派出32名教师赴新加坡、泰国等国进行交流和深造,并聘请了多名来自美国、德国、菲律宾和台湾省的资深学者。

作为客座教授。连续两年派学生到肯塔基社区学院交流学习。2014年,47名学生被派往台湾省益寿大学和傅莹科技大学,派遣毕业生赴德工作项目已正式启动。第十五条校园文化

学校高度重视大学文化建设,秉承“明道致远德、崇文”的校训,坚持“依法治校、诚信规范办学”的宗旨,实施“质量立校、专家办学、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战略,坚持“和谐进步”的校风,打造“诚信、敬业、求实、务实”的校风

学校注重“第二课堂”的教育功能,开展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成立了文学社、记者站、英语社、艺术团、摄影协会等72个学生社团,定期举办讲座、辩论会、艺术节、文艺晚会、电影周等活动,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活动。学校广播站、校园网、协和学院校报是师生发表作品、展示精神风貌的窗口。

学校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完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和维权机制,拓宽师生表达意愿的渠道;开展安全和法制教育,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应急机制,依法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有效防止了恶性事故的发生,被济南市评为安全管理先进单位。

学校高度重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党建经验在第18、21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交流,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四次转发,多次在省级会议上交流介绍,获得首届全国民办高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奖。党委被评为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济南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济南市党建工作示范点先进基层党组织”。

第十六条回归社会

学校坚持以育人回报社会,在服务社会中发展。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学校成为全国第一所启动“万名乡村医生免费培训计划”的高校。2005年起,学校被卫生厅指定为山东省乡村医生免费培训基地。截至目前,已举办123期培训班10年,培训乡村医生25600余人,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厉无畏、全国政协副主席周铁农亲临培训班。山东省原省长姜大明、卫生部原副部长高强等先后对反映乡村医生培训情况的报告作出批示。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大众日报等媒体对乡村医生培训进行了专题报道。学校连续8年与媒体联合举办“帮助考生建功立业”公益活动,免费为全省高考生提供300多万套放心文具,受到社会好评。

第十七条?学校荣誉

学校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被山东省政府评为“全省教育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先进单位”;荣获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山东省五所A级学校”,连续六年被评为“优秀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章招生专业和招生区域

?第十八条?招生专业

1.普通本科招生专业:护理学、土木工程、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旅游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会计学、电子信息工程、学前教育、机械电子工程、工程造价、物流管理、市场营销、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商务等17专业。

2.普通专科(高职)招生专业:商务英语、电子商务、旅游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市场营销、临床医学、护理学、助产学、口腔医学技术、中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电子信息。物流管理、应用电子技术、会计电算化、给排水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路桥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应用技术、建筑工程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学前教育、康复治疗技术、旅游英语、景观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学校临床医学可申请执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招生地区、层次和学制

经省教育厅批准,学校于2014年在山东、江苏、内蒙古、安徽、福建、河南、河北、浙江、黑龙江、辽宁、吉林、陕西、新疆、山西、四川、甘肃、贵州、广西、云南、广东、青海、宁夏、重庆、湖南、湖北、江西、重庆成立。

第四章?录取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教育部门、招生考试院关于2014招生的文件规定。

?第二十一条?我校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高校招生简章、高校网站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二条?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三条?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招生制度,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录取。

第二十五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省级艺术统考合格证书,报考档案的学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二十六条?外语要求:专业语言不限,大一入学后我校只开设公共英语。

第二十七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八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另外,艺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外语专业要求不结巴,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体貌端正,说话清晰,无传染病和病毒。

?第二十九条?录取原则:

1.我校的录取原则认真执行国家和省颁发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山东考生录取中,对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体育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为合格,以其“知识+技能”总成绩为依据选择参加春季高考的考生。

?2.采取在自愿的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首先,在报考我校上线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直至录到我校计划数;如果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零”录取规则)。

?3.按照报考我校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符合专业计划的,第二、第三专业志愿考生不再被本专业录取;如果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符合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4.志愿者之间没有年级差异,对相关科目没有成绩要求。

?5.当第一、第二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调剂,不报我校和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和我院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学校开除。专业确定后,原则上不再进行大的调整。必要时,学院将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变化,对学生所学专业进行适当调整,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类加分和减分计入总成绩。同批次、同科目类别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上述三科总成绩仍相同,则按拟录取的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这部分分数相同的考生。学校在招生、安排专业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高分考生。

7.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生热线、高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三十条?我校同意并执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分或减分的相关政策规定。

?第三十一条?为保证招生计划的完成,我校将在各批次录取期间电话确认考生。如果家长或考生本人声明自愿放弃志愿,我校将收回。

第五章?新生入学注册和资格审查

?第三十二条?考生需持本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中学(人事)档案到学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我院同意可延期报到。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三十三条?学校要在新生入学注册时对学生准考证、中学(人事)档案、电子档案等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和复核,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照片一致,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第三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会在3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审核。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资格,不予报名。

?第三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学费和其他

?第三十六条?学校学费标准:本科普通专业:10000元/年;大学普通专业:6900元-9000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七条?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资助贫困学生政策:为保证在校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学校采取以下资助措施:一是减免贫困学生全部或部分学费。第二,设立勤工俭学岗位。三、实行奖学金制度,重点奖励家庭困难和勤奋努力的学生。

第三十九条?这项政策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执行。

?第四十条?符合教学计划要求的,授予国家承认的山东谢赫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毕业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在获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后,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人员,授予山东谢赫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十一条?联系信息

联系电话:4000-158-969 0531-88795666 88795777。

网站:www.sdxiehe.edu.cn www.sdxiehe.com?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受保护]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庆忌路6277号

邮政编码:250109

第四十二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于以山东谢赫大学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由山东谢赫大学负责解释。

※?注:本招生章程已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具体可参考教育部和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