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2008届硕士研究生详情

青岛大学2008年硕士招生简章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07年9月17 14:49

一、招生计划

2008年,我校预计招收1.300名推荐免试、国家培养、自费的研究生,其中公费占90%以上。实际招生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各专业均可接收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优先录取为公费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1.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3)两年及以上(从毕业至录取至9月1日,下同)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按照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4)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可再次申请硕士学位,但仅限于委托培养或自行集资者;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满足(1)中的要求。

2.在高校就读的为非法学专业(以下13专业不允许报考法学硕士: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法)。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毕业生全国联考,简称“工商管理硕士联考”:

1.满足(1)中1、3、4项的要求。

2.大学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高职院校毕业后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我校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跨专业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法律硕士除外)。通过初试后,同等学力的考生需要在复试中尝试两门专业本科课程。加试科目和特殊要求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

第三,注册

1.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检查自己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今年我校继续网上报名,网上填报时间约为10 -31,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青岛市所有考生及报考“音乐学”、“设计艺术”、“美术学”、“MBA”联考的考生,必须选择“青岛大学”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约110至14)到我校研招办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和资格确认。报考其他考点以上专业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非以上考生可选择当地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第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约为2008年6月底5438+0,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请参考招生部门、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编号及相关说明。初试科目为三个学科和专业,科目三满分为300分,其中西医综合306、中医综合307、教育综合311、历史综合313实行全国统一命题,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由教育部公布。

2.复试:根据招生计划和合格生源,一般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时,各专业将对考生的英语口语、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进行测试。复试计划另行通知。

五、我校自主命题的综合考试内容如下:

1.文学综合(701):包括中国文学史、外国文学史、文学批评写作。

2.口腔综合(702):包括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黏膜病、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和口腔解剖生理学。

3.基础医学综合(703):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免疫学和生物学。

4.卫生综合(704):包括营养与食品卫生、毒理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环境卫生与流行病学。

5.药物合成(705):包括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学、天然药物化学和医学药理学。

6.卫生管理综合(706):包括卫生管理、卫生经济学、社会医学、医院管理。

7.法律综合(1)(707):包括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刑法、外国法制史(包括法律思想史、法制史)。

8.法律综合(二)(708):包括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刑法、中国法制史。

9.计算机专业综合1 (901):包括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组成原理,各占50%。

10.计算机专业综合二(902):包括数据结构和操作系统,各占50%。

11.计算机专业综合三(903):包括数据结构和数据库原理,各占50%。

12.政治学综合(904):包括中国政治制度和比较政治制度。

6.当考试科目有两个及以上时,请在报考时做出选择,否则由我校研究招生办指定。

七、为了方便考生备考,研招办有往年的专业课;另外,我校在招生专业目录中附了业务考试科目参考书。相关问题请联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