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研究生院录取后,协议自动终止,不交违约金吗?

我想问一下,有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考上研究生后协议自动终止,有没有可能不付违约金。答: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合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前升学、参军或者以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不视为违约,用人单位不得收取违约金。所以如果你考上了研究生,国家公务员,或者参军,都可以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关系。所以,如果你和你的公司签了聘用协议,有这方面的约定,就不用支付违约金。如果不签有这样条款的聘用协议,按照约定要承担违约责任。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和单位领导诚恳地谈,一般不会因为去学校而尴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