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政策

2023年考研扩招最新政策如下: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社会责任感。

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研、教学、管理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质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研究生招生应当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质量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招生的学科(类别)和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

第五条招生对象主要是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和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都是考研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考(含联考)、单独考试和推荐免试。

全国统考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原教育部考试中心,下同)提出,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提出。

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必须符合特定的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主提出、委托其他招生单位或由全国统一生活试题选取。

推荐免试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校按规定推荐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免于初审,由招生单位直接复试的选拔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