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好“三支一扶”政策

法律解析:“三支一扶”是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的引导和保障计划,主要用于支持农村的医生、农业、教学和扶贫。“三支一扶”期间想报考公务员,一般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报考,但和报考期满不同。服务期满后报考研究生的,可享受一定的政策积分或同等条件下优先就业。而且在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可以报考硕士,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

法律依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完成服务并经考核合格,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中国教师出国志愿者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的大学生,符合报名条件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总成绩为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被招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符合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审)攻读研究生。

参加过“选调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且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三年内参加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总成绩增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增加15。

加分项目不累加,同时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发给最高加分。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要严格规范研究生入学考试初始总成绩加分政策的实施。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和设立其他标准。招生单位应认真核实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