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顺序。
法律硕士考试科目:
LLM考试共四科,包括政治理论、外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基础课(包括民法、刑法)和专业综合课(包括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其中,外语以外的语种统一考试由单位自行进行。政治理论和外语参加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综合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等业务考试科目为全国联考科目。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和要求以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的《法律硕士研究生联考大纲》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法学教育司组织编写的《法律硕士研究生联考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为依据。
在职法律硕士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综合考试(包括刑法、民法、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3科。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另外两次全国联考。
外语考试语言为俄语的考生限于黑龙江大学和东北财经大学;考试语言为日语的考生仅限于东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