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考研点

现将滁州考点设置情况公告如下:除滁州二中、滁州三中、滁州五中、滁州六中、滁州旅游商学院外,具体考点以考生准考证内容为准。

根据拟定的复试标准,招生单位将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的相关信息和接受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回避初试考生的情况提供给系(研究室),系(研究室)在征求相关指导教师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后提出复试名单。

最后由校(院、所)长召开会议批准确定复试名单。初试成绩符合国家教委复试基本要求且招生单位拟不予复试录取的考生,应及时将本人所有材料转发至第二志愿单位。不符合国家教委复试要求的考生材料不得转发给其他招生单位。

对初试成绩不符合国家教委制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个别考生,招生单位拟进行复试的,应报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批准。少数招生单位是国家教委批准的,可以自行审批。

初试成绩优异的个别考生(不含同等学力考生),招生单位对其课程学习、实验技能和科研能力有较好了解,认为有培养前途的,经指导教师提出,经系、校(院)批准,可不进行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全面严格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