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新征兵条例
1,义务兵
征兵对象:男兵以大学生为重点,突出招收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优先批准理工科大学生和备战需要的技能人才。女兵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学生中征集。
要求:男青年应18至22周岁,符合毕业条件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18周岁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和在校学生放宽至26周岁,去年上半年征集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
2.直接招士官。
招聘对象:具有一般军民专业技能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要求:符合义务兵征集标准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已经开展本专业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24周岁以下,自愿服现役满5年。
3、定向培养士官
招生对象: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要求:具备义务兵标准条件,20周岁以下,未婚,自愿服现役满5年以上。
参军优惠政策
1.保留学籍(入学资格):高校大一新生或在校大学生在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
2.复读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伍返校时可以转到我校其他专业。
3.享受国家教育资助:被征集为义务兵、被征集为士官,退役后返校或入学的大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和学费减免。
4.高校应届毕业生招生:符合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享受应届毕业生招生相关待遇。
5.免试“高考”:高职(专科)毕业生和学生(含高校新生)入伍。退休后,在完成学业的前提下,可以免试进入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学习。
5.享受考研优惠:教育部设立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总分1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学位。
7.享受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1年内享受当年毕业相关就业待遇;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招聘会,享受相关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