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科宝颜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博士研究生成绩奖励细则
1.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和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中获得二、三等奖者(前三名),分别给予3分和2分奖励;
2.获得中国大学生计算机竞赛二等奖者,加2分;
3.获得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二等奖者,奖励2分;
4.获得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者,加2分;
5.获得ACM acm国际大学生编程大赛二等奖者加2分;
6.获得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嵌入式系统竞赛二等奖者,奖励2分;
7.获得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二等奖的,奖励2分;
8 .获得全国建筑设计和规划设计(含论文)优秀奖的,授予2分;
9.在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中国美术家协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委员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组织的大学生专业设计竞赛中获得一、二等奖者,分别授予2分和1分;
10.获得全国体育竞赛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3分、2分、1分;
11.在校期间,获得发明专利的,奖励2分;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奖励1分;
12.在全国计算机专业软件等级考试中取得系统分析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加2分奖励;取得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电子商务设计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信息系统主管证书者,奖励1分;获得程序员、网络管理员、电子商务技术人员认证的,奖励0.5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各专业加分项目由学院自行决定;
1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三级证书的,分别加2分、1分;取得文科专业四级、三级、二级证书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14.获得湖北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者(不与当年全国竞赛重复),奖励1分;
15.获得湖北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者(与当年全国竞赛不重复),奖励1分;
16.获得湖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省级文艺活动大赛一等奖者,奖励1分;
17.获得省级建筑设计、规划设计一等奖者(含论文)奖励1分;
18.获得“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称号的,奖励2分;
19.被湖北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授予“优秀团员”称号的,给予1分奖励;获湖北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奖励0.5分;
20.获得优秀学生、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学生称号者,奖励1分(在校期间多次获得此奖励称号,只计1次,不累加);
21.获得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干部、优秀* * *党员学生、优秀* * *团干的,奖励0.5分(在校期间多次被授予本奖项称号的,只计1次,不累加);
22.在权威期刊和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分别给予2分和1分(均以正式发表为准,只加录用通知不加)。
以上条款未提及的奖项,奖励分值由教务处与相关单位协商确定。
这是第一次,每年都有变化。六级也可以加0.5分,今年的政策应该快下来了。我会更新它,让你知道。
但是,加分毕竟只是加分。最重要的是保证大学前三年加权平均分突出,一个学期都不能放松。每门课都要重视,所以一两门课没考好也没关系。去年的保研率是15%,应该在此基础上微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