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专业研究生近视镜片度数不能大于800吗?求助。。

我不能。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

1,患有以下疾病者,普通高校不能录取:

(1)严重心脏病(经手术治愈的先天性心脏病,或分流少的房室间隔缺损、出血少的动脉导管未闭,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认不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

(2)严重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和尿毒症。

(3)血液、内分泌和代谢系统的严重疾病及风湿性疾病。

(4)严重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疾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肝功能异常患者(肝炎病原体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除非在下列情况下,否则结核病不得入院。a)原发性肺结核和浸润性肺结核已经硬化和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留胸膜肥厚;b)所有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及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仍无变化;c)淋巴结结核在临床上已治愈且无症状。

2、患有下列疾病者,医学院校不能录取:

(1)色觉异常;(2)任何矫正至4.8镜片度数的眼睛大于800度;(3)一只眼失明另一只眼矫正至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4)双耳听力在3米以内,或者一耳听力在5米以内,另一耳完全聋;(5)斜视,嗅觉迟钝,口吃。

3、患有下列疾病的,护理等专业不能录取:

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细胞痣、白癜风等。

4.考虑到医疗工作的特殊性以及就业等其他原因,以下情况的考生谨慎报医学院;

(1)患了头晕;(2)皮肤过敏:如酒精过敏;(3) HBsAg携带;(4)其他疾病引起的脊柱僵硬,上下肢均不能正常活动,生活不能自理;(5)各种精神疾病,如癔病、遗尿、夜间梦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