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艺术学院

广州艺术学院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成立于1952,位于广州。1981成为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5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建设行列;1999和2007两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优秀评估;国家大学科技园成立于1999;2000年成立研究生院;2001成为“985工程”建设高校,进入国家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列。经过50多年的发展,华南理工大学已成为一所以工科为主的多学科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2004年7月16,其前身是华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艺术系。2002年,全国招收音乐表演专业本科生。2004年招收音乐学研究生。同年新增并录取了艺术设计和舞蹈两个本科专业。2007年招收艺术设计研究生。艺术学院有三两个学科——音乐学、舞蹈和艺术设计。首任院长是何平,音乐学二级教授、博士。高级职称教师18人,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39人。有1000多名本科生和研究生。附华南理工大学青年交响乐团、交响乐团,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合唱团、舞蹈团。艺术学院位于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南校区。拥有独立的艺术学院教学楼,配有音乐厅、展厅、学术报告厅、管弦乐排练厅、合唱排练厅、舞蹈排练厅、录音棚、多媒体音乐教室、数码钢琴教室、电脑设计室、天窗工作室、综合材料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设计、陶瓷艺术设计实验室,包括多管弦乐器和组合多媒体。包含中外音乐、美术、艺术设计和舞蹈视听资料、书籍和乐谱的专业资料室也正在完善。艺术类专科生在学习期间专业课和文化课达到学校要求的,可在大学三年级后选修其他专业课(“3+2”模式),符合学位授予资格者可授予双学士学位。成绩优秀的毕业生可推荐研究生资格,推荐比例为65438+毕业生总数的02%。一、招生专业艺术学院目前有三个本科招生专业:1。音乐表演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有以下方向:①声乐演唱,②器乐表演(含钢琴),③音乐学,②舞蹈,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有以下方向:①中国民间舞,②古典舞,3。艺术设计,方向包括:①空间设计②产品造型设计③综合艺术与材料表现④陶瓷艺术专业⑤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现二。报名条件: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学校录取标准的学生。2.我校2010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本人携带所在省统一专业考试合格证书(不在所在省组织统一专业考试的除外)、学校或单位介绍信、二代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校证明,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和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3张进行现场报名。上述文件需要检查和复制。3.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考生只承认初试成绩,多次成绩无效。4.港澳台侨地区艺术类专业考生需在我校广州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参加文化课联考(详见《华南理工大学2010港澳台侨地区招生简章》)。5.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36号规定,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广州考点报名费为125元/人,省外考点为160元/人。复试费以物价局批准为准。学费标准参照广东物价局收费标准(2009年我校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三、专业考试安排。专业考试中,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专业采取初试、复试、复试的形式(复试在我校进行);艺术设计专业采取初审和复试的形式(复试在我校进行)。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专业名称专业方向学业水平学制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初试复试音乐表演音乐学(考点仅在太原和广州)本科65年初试音乐表演专业可任选一门考试,内容相同。1.音乐知识。2.作文。3.试试钢琴。4.听写和乐理。声乐演唱声乐演唱(选两首)自带伴奏。1.声乐演唱(选择两首歌曲,其中一首可与初试重复)。2.听写和乐理。器乐演奏(包括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萨克斯管、打击乐器、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