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排名入门?

学科排名是指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和专业目录》,对除军事学以外的所有865、438+0一级学科进行总体水平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排名,也称“学科评价”。这项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于2002年在国内率先开展,2009年完成了两轮评估。相关工作介绍如下:1 .评价的目的和原则。

学位中心坚持“客观、公正、严谨、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学科排名。其目的是通过科学客观的评价,使各学科明确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促进学科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增强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国际竞争力,为社会人才流动和学生选择学科、专业提供可靠信息,为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二,评价模式和参与条件

学科排名工作采取单位自愿申请参与的方式进行。只要有一个或两个以上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即具有培养研究生和授予学位的资格),所有学位授予单位均可申请参加本一级学科的评估。

三、评价指标体系

学科排名采用“主观评价与客观评价相结合,以客观评价为主”的指标体系,与国际主流教育排名评价指标体系接轨,同时结合我国学科建设的实际情况,与国家重要评估项目相关指标体系要点相对一致。在指标体系中,“学术团队”、“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三个一级指标为客观指标,“学术声誉”一级指标作为主观指标反映学科整体水平,反映学科在学术界的学术成就和影响力。

为加强对不同学科的分类评价,体现其特色,指标体系分为人文社会科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六大类,在保持基本结构一致的前提下,每一类的具体指标有所不同。同一索引的不同类别有各自的特色索引项,如医学研究论文的MEDLINE,科学的SCI,工程的EI等。,但工程也可能发表SCI收录的文章。因此,针对不同类别的指标体系设置“收录论文数”指标,将SCI、EI、MEDLINE等类别的特征指标项整合到该指标中,然后通过换算系数计算整合后的指标项,得到一个指标值。这样,指标既能反映不同类别的特点,又能保持评价体系基本框架的一致性。具体指标体系见表“学科排名指标体系”。

四。评估程序

为保证严谨、规范、公开、透明,学科排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并提前向参评单位明确说明以下程序:

1.数据采集。官方数据来源于教育部、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官方数据源,通过参评单位申报获得参评学科数据。

2.数据公示。各单位申报的数据将在参评单位进行公示,参评单位可通过账号和密码登录网上系统查看相关单位的申报信息,并可提出异议。

3.数据验证。首先,根据数据收集标准和内涵的定义,通过自动系统验证和人工调查的方式对所有数据进行正式审查。然后对公示数据核查、重复数据检查、公示异议、数据形式审核进行汇总并反馈给相关单位进行核查确认,或者需要提供证明材料进行最终审批。

4.声誉调查。每个学科邀请数十名专家参与学术声誉调查,按学科对参评单位的学术声誉进行排名,并征求专家对指标权重的意见。

5.结果的计算。用DOA法处理学术声誉排名,用线性规划法处理验证后的客观数据,再根据指标体系计算上述指标,得到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处理采用“精确计算,淡化排名”的原则,即分数计算准确,但按整数数据排序。

6.发布结果。考虑到科研院所的特殊情况,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评价数据统一计算,发布时单独编排。评价结果将首先发送给参与声誉调查的参评单位和专家,并在中国研究生、学位中心网站、教育科研网和各大门户网站(如新浪、搜狐、腾讯等)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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