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高考志愿。

河南教育学院是一所成功的本科院校,但从1999开始招收普通生,2017与其他高校合并组建河南财经学院。

2000年8月至2003年6月在河南教育学院某系学习。我是系里的秘书,黄,现在我是龙子湖校区的财务主管。当我进入魏武路21号学校时,我感觉学校的管理严重混乱。学校没有为学生注册做任何准备,入学接待现场严重混乱。整个校园到处都是垃圾袋、食品袋、剩饭剩菜,连路过的外教都苦笑(丢人可以说是扔到国外了)。后来,医院发生了严重的商业贿赂和腐败案件,党委书记刘金海被捕。

到现在,网上还能看到退休教师举报学校管理干部违法行为的帖子。比如为了回应给上级送礼的评价以及领导班子两人与多名女教师是否有正当关系(网上举报材料称刘金海、白仍与河南教育学院多名女性有不正当关系,并将其情妇安插在学校关键岗位企图控制整个学院,大量教师无心教学;老师们私下里说,“这不像是个培养人才的地方,简直就是衙门。”白、金和他们大大小小的人,把河南教育学院吃成了一个空壳。在河南教育学院,教学科研没人管,乱七八糟。在白和刘金海的唆使下,一些大大小小的学院领导只扣教师的课时费,拖欠教师的工资。老师工作很辛苦,但是收入极低,对教学没有热情。学校正常的科研经费已经一贫如洗。学生自杀、被杀等恶性事件层出不穷。在如此恶劣的教学、科研、生活环境下,河南教育学院根本留不住人才,导致人才大量流失)和花钱买官(据举报,白、刘金海不仅卖官卖衔,还在教师正常职称评定中索贿。每个老师都要评教授、副教授、讲师,每个都要给几万块钱。否则,即使你的教学效果再优秀,科研成果也很难评价。

通报称,2007年4月,白和刘金海因在郑东新区新校区建设中贪污各数千万元,大肆卖官鬻爵,被上级领导举报。白和刘金海上上下下,靠钱编织关系网,上上下下,最后没能举报;这个学校买职称问题正处于高峰期,副处级干部比例全国高校最高(一个小小的河南教育学院只有几百名教职工,但白和刘金海每学期居然能提拔二十多个副处级和处级干部。在河南教育学院,副师级以上干部与一线教师的比例高达1: 2,这在全国高校中也是非常罕见的。对学生的管理严重不负责任,等等。

刘金海被查后,据河南省纪委通报,2001至2015期间,刘金海违规收受河南教育学院部分干部职工礼金50.6万元。那么这些工人既然给领导送钱,肯定会想办法从国家财产或者学生那里要回来。

没关系。作为学生,直到2015才发现自己被这个垃圾学校害惨了!

2001的秋天,我和同学吴某发生了争执。这个家伙立刻在校园的垃圾上捡起一个抓钩,把我推到校园的角落里,开始用抓钩恶毒地打我的后背和屁股。我跑不掉,只能挨打。殴打持续了近十分钟,直到附近的环卫工人叫来保安人员才夺下凶器。我和吴把“事情的经过”写在保卫处后,保卫处说这件事要上报给黄。然而,黄事后只对吴进行了口头批评。我去找他表达我的不满。黄说:让学校处理吧。

其实这件事我可以报警。在这种情况下,吴肯定会被拘留或拘禁。但是,我当时作为学生太善良了,觉得他的前途会毁了。我只是想让他受到学校的惩罚,向我道歉,承担医疗费用。

被打后右腿开始感到无力、空虚、抽筋,就让吴跟我检查。吴不去,我们就开始经常为此争吵。2002年春天,因为一直没有缓解,只好去河南中医第一附属医院做CT检查,医生开了活血化瘀的药。服用后有所缓解,但还是肌肉无力。我和吴某继续为医药费争执,吴某拒绝赔偿。2003年春天,因为即将毕业,病情未愈,去郑达第二附属医院检查,结论是腓总神经损伤。于是我继续请黄去处理这件事,但黄别无选择,只好开始处理这件事。此时,吴否认打我,只是说:“我根本没打他,是他打我。”辅导员居某(现为教务处负责人)到保卫处找当时发生的事情,吴不再狡辩。吴查看发票后承认我的伤是其造成的,并赔偿我495元。黄在他八楼的办公室跟我说,这件事上报学校了,他被处分了。很快,我毕业离校了。

然而我不知道,作为一个年轻的学生,我被自己的轻信欺骗了。

毕业后,病情没有好转,断断续续做了神经修复治疗,但始终没有好转。2065438+2005年秋,我在郑达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复诊。结论为:腓总神经受损,胫神经受损,双侧腰骶神经根病受损;胫神经损伤、双侧腰骶神经根病和腓总神经有因果关系。

所以,我打算起诉吴。我去母校档案室复印违纪档案资料的时候,根本没有这个东西。店员对我说:没有记录就说明没有处罚。过了几天,我想可能是因为自己不小心,没找到,就又去档案室查了一遍,还是没有处分记录。我去黄的办公室和他讨论这件事。他先是一惊,然后挠了挠头说:“我记得我把材料给学校了。学校档案丢了吗?”我惊呆了。然后他说:“我只记得你是我的学生,你说的话我一点印象都没有。毕业了,你跟我没关系了,别再找我了。”

这时候我想起我上学的时候,班里不止一个人因为考试作弊要被处罚,他因为给老师送礼没被处罚。而且,有些学校老师(不是我系的)不止一次向学生暗示,只要给他送礼物,他就能解决很多问题!当时学生的管理很混乱,我的事情原因好像豁然开朗了!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我带着礼物去找黄,想让他以自己的名义开个证明。他还是说:学生毕业了跟我没关系,也证明不了。

我会考虑找居开证明,居一开始也愿意开证明。但是,居某很快得知了我和黄之间的不愉快,当即表示不能出来。

我咨询了律师,律师说:根据《学位条例》,高校行使的颁发学历证书、管理和处分学生的权力属于行政权力;根据行政法原则,行政权力不能放弃;根据我的检查结论,吴很可能已经触犯了刑法。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吴应该被留校察看甚至开除学籍。当时我母校的学生处分条例也要求相关人员迅速将学生违纪情况上报教务处讨论;因此,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黄以“名誉”、“政绩”或其他理由欺骗学生,不向学校举报吴打我,都是违反纪律的;我应该要求学校对黄进行处罚,然后拿着处罚决定书起诉吴。

我请学校主管学生事务的副书记郭福华处理此事。郭书记说:你应该找纪委,让随它去吧受到惩罚。

我随后向学校纪委投诉,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处分;或者责令黄出具证明让我起诉;考虑到黄毕竟是我的老师,只要他给我证明,我就不必要求学校处罚他。但是学校纪委让我找保卫处处理这件事。我表示反对,纪委表示会继续调查。不久,一位女工作人员笑着给我打电话,试图为黄辩护,说:“黄主任是个工作能力很强的干部,怎么会骗你呢?”诸如此类。然后他说:“按照现行规定,处分学生是有期限的。收到学校的处罚决定后,过了这个期限,你就没有权利要求学校处罚你了。”我说:“我根本没有收到学校的处罚决定,因为我不是被处罚人,而是受害者。另外,你有我收到处罚决定书的收据吗?当然我也承认已经不能处分吴了,因为吴的档案已经不在学校了,但是我现在问黄是不是欺上瞒下,不把处分材料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她立刻挂断了电话。

我在网上进行了信访,学校在上传到信访系统的材料中充分承认了我所述的事实,并表示“要联系信访人,做好其思想政治工作。”很快学校电话回复:我们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此事,并保留了会议纪要。黄和其他人员都说当时他们不在现场,所以不能给你开证明。我说:“2003年,这件事的处理当然是以事发时写的‘发生了什么’为准。在许多情况下,警察不在现场。事后处理是不可能的吗?现在所有的文件,包括发生的事情,都已经被黄截获并销毁了。既然你在信访系统上传的材料完全承认了我所说的事实,黄是否构成违纪?或者说,为什么不能给我开证明?”对方说:“这是学校的决定,我没法回答。”

随后,我向教育厅纪检组反映了此事,随后纪检组的工作人员给我反馈说已经转交河南财经大学纪委处理,但截至目前,我仍然没有收到该校纪委的任何消息!当我给龙子湖区纪委打电话询问进展时,那边电话立马挂了!

被打的人到处被耍弄、被骗,打人者吴某却没有受到惩罚。始作俑者黄以“不在现场”为由洗清了所有责任,校方至今没有处罚黄。如果我告吴,他完全否认打我的事实。所以,我到现在还不能起诉!这就是发生在河南教育学院(河南财经学院)的荒唐事!我在此向公众披露这所大学有多乱。请告诉你身边做义工的家长,让他们在为孩子做义工的时候好好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