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本科人才补贴

一、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对毕业后三年内(优秀留学人员毕业后六年内)来郑州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技师(技师),按照1.5万元、1.5万元、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二、高层次人才住房优惠:

对A类、B类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1.5万元的首次购房补贴或提供不超过200平方米、1.5平方米的免租房。

C类和D类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最高补贴654.38+0万元和50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654.38+万元、5万元和2万元首次购房补助。

综合运用公共* * *租赁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 *产权住房、人才公寓等方式,租购并举,为各类人才提供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人才在轮候公租房期间,可享受相应的货币补贴。

鼓励大学毕业生到私营企业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积极为到民营企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人事代理服务。在民营企业就业且符合“智汇郑州”人才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在生活补贴、住房保障、社保、搬迁落户等方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对吸纳一定比例高校毕业生的民营企业按相关政策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1.人才补贴申请条件如下:

(1)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办理进口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符合以下年龄条件:本科30周岁以下,硕士35周岁以下,博士40周岁以下;

(3)具有本市户籍;

(4)未享受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分配的公租房,未享受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的。

法律依据:

就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享受就业实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后两年内未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可扩大至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离校后两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实习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实习补贴,用于实习单位支付实习生实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为实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对实习生进行指导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