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准考证号泄露有什么影响?
准考证很有用。
使用量巨大,没有准考证很难移动。
首先,它将用于初始测试。准考证是考生进入考场的必备证件之一。如果考生不打印准考证,是不可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
其次,准考证一般会显示考生的编号、姓名、报考单位、证书编号、报考专业、考试科目安排、考试地点等相关信息,主要是帮助考生记忆考试地点。最后,复试也会用到。准考证必须保留,复试时使用。初试后不要扔掉,否则可能无法参加复试。有先例,考生一定要谨慎。
总之,如果没有准考证,考生就无法顺利完成考研的各个环节。
准考证要在规定时间打印。可以用A4复印纸,不用彩印,但是正反面不能涂改。
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如有疑问,请尽快联系报名点。回避问题,影响初试参与。
法律依据:
《2065438+2008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第十条各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和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招生考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教育部有关招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
(二)明确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具体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工作任务不断增加的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当地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组织本省(区、市)招生单位制定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
(四)组织做好试卷的印制、保密和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的绝对安全。
(5)做好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六)设立报名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及时、准确、规范上报相关信息和数据。
(七)全面负责本地区的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理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负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研究生招生考试范围内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