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入杭州的条件

首先是基础条件。外地人落户杭州的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研究生、博士、博士后,年龄45岁以下,不含在职研究生和MBA)

2、全日制大专紧缺专业(35岁以下)、

3、具有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以上职称(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等。45岁以下,50岁以下,55岁以下),

4.拥有发明专利(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必须是本人,年龄在45岁以下)。

第二是购买条件。外地人在杭州买房的条件:

1,非杭州购房者,在钱江新城、上城区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1万元及以上,或在下城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江干区、拱墅区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80万元(含)。

2.申请人的文化程度必须在高中以上;

3、年龄必须大于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病;

4.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5.申请人在所购房屋所在地实际居住且同户且有稳定收入来源;

6.购买二手房的原户籍户口已迁出。

7.所购房产3年内不得交易。

此外,在杭外地人只要符合相关政策需要,都可以申请贷款。但是对于按揭买一手房还是二手房,贷款方式不同,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而定。比如可以用组合贷款,商业贷款或者纯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户口登记,遵循常住户口登记、户一致和整户迁移的原则,实行户口登记有条件准入制度。

第三十六条符合在居住地落户条件的人员,或者其监护人、拟迁入户,可以持下列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一)迁移户口簿、身份证;

(二)迁入户的户口簿及户主同意落户的证明(如单独设户,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隶属集体户的,提交同意落户证明);

(三)本规定第四十一条至第六十三条要求的申请材料。

不能提交搬迁群众户口本的,可以向当地派出所书面说明原因,提交证明材料。在当地派出所被告知拆迁户或托管人要提供户口本后,你就可以给拆迁户出具告知声明,作为申请材料。

第三十七条除迁居农村和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外,其他户籍地址明确的,按下列顺序确定户籍登记地址:

(一)本人、配偶或者直系亲属在迁入地有房屋的,按照配偶、子女或者父母的顺序,将房屋地址登记为户籍地址;

(2)在迁入地无住房,且家庭在迁入地市区的亲友同意挂靠户口的,亲友户口的注册地址为迁入地的注册地址;

(三)无住房,且无亲友同意挂靠户口的,以工作单位、人才市场等集体户口地址作为户籍地址。

亲友户口或集体户,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有住房或符合避难条件的,应及时迁出。

第三十八条省内户籍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办理迁出和迁入登记。其中,跨县(市)或者省内跨区、市、城区的户口迁移,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第三十九条省外户口迁入本省的,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后,核发居住证。申请人持居住证向省外当地派出所申报户籍,持居住证及省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其他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记。

第四十条本省户口迁入省外的,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凭居住证和户口簿核发户口迁移证,户口办理迁出登记。